美国联邦宪法第四修正案-令状原则的例外

首页 > 图书 > 人文社科类图书/2020-06-17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美国联邦宪法第四修正案-令状原则的例外

美国联邦宪法第四修正案-令状原则的例外

作者:吴宏耀.牟绿叶.陈芳编译

开 本:32开

书号ISBN:9787811396409

定价:58.0

出版时间:2010-01-01

出版社: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美国联邦宪法第四修正案-令状原则的例外 节选

《美国联邦宪法第四修正案:令状原则的例外》是关于美国宪法刑事诉讼的判例集。本判例集收录的判例都是美国联邦*高法院作出的、在刑事诉讼宪法化历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经典判例。在美国,这些判例素有“大判例(Great Cases)”的美誉,是美国宪法刑事诉讼的基本骨架和支撑。我们的目的是通过对这些判例的翻译与评论,深化对美国宪法刑事诉讼各项具体制度的理解。在判例的选择上,我们的标准是:该判例或者标志着美国联邦*高法院立场的重大转折,或者体现了关于某重大问题的基本立场,或者明确了某重要法则在具体案件中的适用。在翻译方法上,与美国法学院的Casebook不同,本丛书翻译的是未经删节整理过的判决全文,以期可以直观地展现英美判例法的真实面貌。该丛书**辑是关于美国联邦宪法第四修正案的判例,分为三卷:搜查与扣押、令状原则的例外、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美国联邦宪法第四修正案-令状原则的例外 作者简介

其他责任者简介:
丹尼尔·J. 凯普罗(Daniel J. Capra),美国福特汉姆大学法学院菲利浦·D. 里德教席教授(Philip D. Reed Professor of Law),著有《纽约证据汇览》(New York Evidence Handbook, 2nd ed. 2002)、《联邦证据规则指南》(Federal Rules of Evidence Manual, 9th ed. 2006)、《美国刑事程序:判例与评论》(American Criminal Procedure:Cases and Commentary, 8th ed. 2008)、《证据:提出异议的方法》(Evidence: The Objection Method,3rd ed. 2008)、《刑事诉讼初步》(Basic Criminal Procedure, 5th ed. 2009)。曾兼任美国纽约市律师协会职业责任委员会主席(1990-1993)、美国纽约市律师协会联邦立法委员会主席(1993-1996);现兼任美国联邦证据规则司法会议咨询委员会报告人(1996年至今)、纽约市律师协会执行委员会委员(1997年至今)。
译者简介:
吴宏耀,河南省禹州市人。法学博士,2003年于中国政法大学破格晋升副教授。 2004年获霍英东教育基金会第九届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奖(研究类)二等奖。2008年耶鲁大学法学院中国法学研究中心访问学者。迄今,已出版著作有:《美国刑事诉讼法精解》(译著)、《诉讼认识论纲》(独著)、《比较法视野中的证据制度》(译著)、《诉讼证明原理》(合著)、《刑事审前程序研究》(合著)等,并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政法论坛》、《法学》等刊物发表学术论文四十余篇。现为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专职研究人员,兼任《中国诉讼法判解》执行主编、《诉讼法学研究》编辑并负责“诉讼法学文库”等系列丛书的编辑工作。

美国联邦宪法第四修正案-令状原则的例外

 2/2   首页 上一页 1 2

法律 外国法律 美洲

在线阅读

  • 最新内容
  • 相关内容
  • 网友推荐
  • 图文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