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法
知识产权法作者:冯晓青 开 本:16开 书号ISBN:9787562031659 定价:44.0 出版时间:2008-02-01 出版社: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
知识产权法 节选
编 其他知识产权
**节 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概念和特征
一、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含义
(一)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定义
在一般意义上,竞争是宇宙生命的常态。在经济生活领域,竞争既是经济活动的
常态和市场经济发展的根本动力,也是市场经济的本质属性。市场经济中的竞争应当
是正当竞争,即竞争者之间地位平等,在遵守公平、诚实信用等基本法则的前提下开展
的竞争。但在实践中,为了获得更大的利益,以缺乏诚实信用的手段开展竞争的行为
也屡见不鲜。因此,竞争行为具有两面性。
“不正当竞争”(unr competition)是西方国家在19世纪才推出的一个法律概念,
是“正当竞争”的反称。界定不正当竞争的含义,旨在揭示不正当竞争的本质特征,作
为认定不正当竞争和适用法律的原则性依据。由于市场经济的复杂性,加之市场竞争
形势的不断变化,对不正当竞争这一概念的具体内涵,目前尚未形成统一认识。有关
国际公约及各国立法对其界定也不尽相同。例如《德国制止不正当竞争法》称不正当
竞争为“在营业中为竞争目的采取违反善良风俗的行为。”《巴黎公约》则在第10条之
二第2款规定:“凡在工商业活动中违反诚实经营的竞争行为即构成不正当竞争行
为。”可见,无论是国际公约还是各国立法,都将不正当竞争行为与违反“诚实”、“公
正”原则联系在一起。因此,不正当竞争行为是一种违反公正、平等、诚实信用的竞争
规则的非法行为。
我国已加入《巴黎公约》,该公约对我国具有约束力。在界定不正当竞争行为的
定义时,应注意国际上的趋同性。据此,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条第2款规定:
“本法所称的不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
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该规定为实践中判断不正当竞争行为提供了基本的法律依
据。从该法的规定可以看出,我国法律规制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在市场经济活
动中,违反诚实信用原则,采取虚假、欺诈、损人利己等不正当手段谋取经济利益,以致
损害国家、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利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不法行为。
(二)不正当竞争行为与相关概念之间的关系
与不正当竞争行为比较密切的两个概念是垄断和限制竞争行为。
1.不正当竞争行为与垄断行为的关系。不正当竞争行为和垄断行为具有十分密
切的关系。垄断作为一种经济现象,一般是指独占,即少数企业通过自身经济增长或
合并等形成对国内某一市场或某一行业的独占与控制,排斥市场有效竞争,并获得高
额垄断利润。垄断是市场经济激烈竞争或过度竞争的结果,通常也是不正当竞争行为
的追求目标和结果。垄断一旦形成,它会限制、阻碍竞争的开展,也会加剧不正当竞争
行为。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都是发生于工商领域中损害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
权益,违反法律和公认的商业道德,扰乱和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行为。从本质上说,垄
断也是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有的国家即将垄断纳人统一的制止不正当竞争法律之
中。在我国,对垄断行为的规制体现于专门的《反垄断法》中,不过《反不正当竞争法》
也在一定程度上规范垄断行为。
2.不正当竞争行为与限制竞争行为的关系。限制竞争行为是经营者滥用经济优
势排挤竞争对手或经营者之间以协议或其他方式就商品价格、生产销售量以及与之相
关的技术、设备等方面相互约束,以排挤竞争对手,而在一定交易领域内限制正常竞争
或排斥竞争的行为。限制竞争行为剥夺了消费者的自由选择权,损害了其他竞争者的
利益,与不正当竞争行为一样具有危害性。不正当竞争行为与限制竞争行为并没有本
质的区别,两者既可以发生交叉,也可以发生转化。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对部分限
制竞争行为作了规定。
需要指出的是,通常我们所说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是在狭义上说的。从广义上看,
垄断行为和限制竞争行为也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范畴。
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特征
不正当竞争行为具有以下特征:
1.行为主体特定性。不正当竞争行为是在市场交易领域内发生的,侵权主体具有
特定性。如果不是发生在市场交易领域的不正当、不合法行为,就不能称其为具有民
事法律规范意义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条限定的不正当
竞争行为主体为“经营者”即是体现。该法的主体是指在我国境内从事市场交易的经
营者,包括从事商品经营或者营利性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这里的法人
包括企业法人和实行企业化经营的事业单位法人以及取得经营资格从事营利性活动
的社团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是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从事经济活动的组织。个人指从事
商品经营或服务的自然人,如个体工商户。
2.行为的竞争性。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竞争性,体现在以下两方面:①行为人主观
方面一般具有竞争性,这表现为行为人在主观上具有与竞争对手争夺顾客等竞争动机
与目的。行为人在主观上有过错。一般而言,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主观方面是故意。它
法律 高等法律教材教辅 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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