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用工与劳动维权案例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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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用工与劳动维权案例指引

劳动用工与劳动维权案例指引

作者:石晶

开 本:16开

书号ISBN:9787802194441

定价:32.0

出版时间:2009-01-01

出版社: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

劳动用工与劳动维权案例指引 内容简介

本书全面选取了来自现实生活且有代表性的真实案例,囊括了当前劳动用工和劳动维权纠纷的方方面面。所选案例划分为十个大类:劳动合同的订立与效力、劳动合同的履行与变更、职业培训与竞业限制、商业秘密与知识产权、社会保险与劳动保护、劳动管理与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经济补偿与赔偿金支付、劳务派遣与集体合同、劳动合同纠纷解决中的争议。每个案例均由基本案情、法院审理、法律适用指引三个部分组成。其中基本案情用*精练的语言概括说明了案件的来龙去脉,法院审理写明了法院判案的依据和理由,法律适用指引则链接了相关法律规定以助于读者在处理相关劳动纠纷时能够依法维权。
本书对案例作了深度评析,指引性强,为读者正确把握劳动纠纷处理方式提供了较为实用的参照,是劳动用工单位以及广大劳动者维护自身权益的简明实用读本。

劳动用工与劳动维权案例指引 目录

**部分 劳动合同的订立与效力
 案例1 因劳动者持假文凭订立劳动合同引起的纠纷
 案例2 因收取劳动者违约保证金引起的纠纷
 案例3 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引起的纠纷
 案例4 因劳动用工性质约定不明确引起的纠纷
 案例5 因在招聘启事中允诺的劳动待遇未订入劳动合同引起的纠纷
 案例6 因对工作内容约定有不同理解引起的纠纷
 案例7 只签订试用期的劳动者被解除合同时的经济补偿纠纷
 案例8 工作满十年用人单位拒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引起的纠纷
 案例9 因约定的试用期期限与次数违反法律规定引起的纠纷
 案例10 因未成年人伪造他人身份证件订立劳动合同引起的纠纷
 案例11 因用人单位安排他人代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引起的纠纷
第二部分 劳动合同的履行与变更
 案例12 加班费支付纠纷
 案例13 非标准工时制的加班费支付纠纷
 案例14 未经法定程序安排劳动者加班被拒绝引起的纠纷
 案例15 因未足额支付工资引起的纠纷
 案例16 因停工、停产时的工资支付引起的纠纷
 案例17 因解除劳动合同引起的纠纷
 案例18 新的企业合并设立后因拒绝履行原劳动合同引起的纠纷
 案例19 因未给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引起的纠纷
 案例20 因按新的岗位支付工资引起的纠纷
 案例21 因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引起的纠纷
第三部分 职业培训与竞业限制
 案例22 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后因劳动者离职引起的纠纷
 案例23 因劳动者在约定的服务期间内解除合同引起的纠纷
 案例24 因竞业限制引起的纠纷
 案例25 因竞业限制的补偿引起的纠纷
 案例26 因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引起的纠纷
第四部分 商业秘密与知识产权
 案例27 因劳动者披露商业秘密引起的纠纷
 案例28 因劳动者利用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为第三人服务引起的纠纷
 案例29 员工在离开用人单位一年内因获得专利而引起的专利权归属纠纷
 案例30 职务发明创造认定及其专利申请权纠纷
 案例31 在劳动合同解除后一年内因员工申请获得的专利权归属纠纷
第五部分 社会保险与劳动保护
 案例32 因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引起的纠纷
 案例33 因改制企业发生变更后缴纳养老保险费引起的纠纷
 案例34 劳动者退休金没有得到及时上调引起的纠纷
 案例35 因发生交通事故导致死亡引起的工伤认定纠纷
 案例36 因劳动者违规操作的工伤认定引起的纠纷
 案例37 因不服工伤认定引起的纠纷
 案例38 因不按实际工资额缴纳工伤保险费引起的纠纷
……
第六部分 劳动管理与劳动纪律
第七部分 劳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第八部分 经济补偿与赔偿金支付
第九部分 劳务派遣与集体合同
第十部分 劳动合同纠纷解决中的争议

劳动用工与劳动维权案例指引 节选

**部分 劳动合同的订立与效力
  案例1  因劳动者持假文凭订立劳动合同引起的纠纷
一、基本案情
原告(被上诉人):某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材公司)
被告(上诉人):张某
1999年8月,建材公司通过某市职业介绍中心举办的招聘活动,聘得持有某财经大学(工商行政管理专业)文凭的张某为公司销售经理,双方于1999年8月12日签订聘用合同,合同约定销售经理的月薪为2000元,合同期限至2001年8月11日为止。2000年2月29日,建材公司查实张某所持的文凭系伪造,遂通知张某自2000年3月1日起解除劳动合同。嗣后,张某领取建材公司支付的2000年2月份的工资1000元。2000年3月8日,张某向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仲裁,要求建材公司支付剩余部分工资及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金。该仲裁委裁决:建材公司应支付张某2月份未付部分工资1000元,并支付经济补偿金及替代通知期工资人民币4000元。建材公司不服,于同年5月11日诉至法院。
原告诉称:被告张某以欺诈的手段,使原、被告签订了聘用合同,请求确认原、被告订立的合同无效;被告还应退回原告多发放的工资350元;不同意支付被告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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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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