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我技术-福柯文选-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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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技术-福柯文选-III

自我技术-福柯文选-III

作者:福柯

开 本:32开

书号ISBN:9787301263044

定价:45.0

出版时间:2016-01-01

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


让我们先来看看淫邪在各类恶行中的地位。
格西安对八大罪恶的排序方式非常特别,他把具有密切联系的罪恶两两配对,共列为四组: 骄傲与虚荣、懒惰与倦怠、贪财与愤怒、贪食与淫邪。而淫邪之所以同贪食配对,原因有以下几点:首先,这是两种与生俱来的“天然”罪恶,因而都难以矫治。另外,无论是在产生发展的过程中,还是在*终实现的那一刻,这两种邪恶都会涉及身体。归根结底,两者之间存在着直接的因果联系:沉湎于珍馐佳酿终将激发人们的淫邪之欲。 不惟如此,在诸种罪恶之中,淫邪具有特殊而重要的意义。原因可能在于,淫邪同贪食息息相关;或者,它本身就具有独特意义。
首先,让我们来看看各类罪恶之间的因果关联。格西安强调,尽管某人可能更易受到某种特定罪恶的影响,但这八大罪恶并非互不相干。 罪恶与罪恶之间存在着因果关联:这一因果链条始于贪食,贪食之欲由身体而生,继而激发了淫邪之欲;贪食与淫邪之欲激发了贪财之欲,也就是迷恋世俗财富的邪念,而贪财之欲又招致敌对、争斗与愤怒。其结果则是失望与沮丧,*终引发僧侣对修行生活的倦怠与厌恶。上述进程意味着,如果无法克服某种罪恶所依托的邪恶根基,我们就不可能克服这种罪恶:“克服了前一种罪恶,便削弱了后一种罪恶赖以维系的根基;战胜了前一种,就可以事半功倍地攻克后一种”.贪食与淫邪这对罪恶就像是“一株贻害无穷的毒草”,必须彻底根除。所以,斋戒这项苦行的意义非常重大,因为它能够克服贪婪、遏制淫邪。这正是修行的根基,因为它是因果关联的**个环节。
淫邪同*后一对邪恶(尤其是其中的“骄傲”)的关系非常微妙。其实,在格西安看来,骄傲与虚荣同其他罪恶之间并不存在引发生成的因果关联。这对罪恶并非由其他罪恶所引发,实际上,恰恰是攻克其他罪恶才导致了这对罪恶: 其一是“世俗骄傲”,就是在他人面前炫耀自己的斋戒、贞洁与清贫;其二则是“精神骄傲”,它让人误以为自己的进步都是个人能力所致。 由战胜其他罪恶而产生的罪恶意味着,这种罪恶乃是更为严重的堕落。而淫邪,诸种邪恶之中*为可耻者,正是骄傲的产物。这是一种惩罚,同时也是一种诱惑。上帝为狂妄自大的凡人带来这一考验,以此警醒他:若无神恩眷顾,虚弱卑微的肉身之躯将会成为难以摆脱的困扰与威胁。“因为,如果一个人总是因自己身心纯洁而沾沾自喜,长期以往,他自然……会在内心深处感到自鸣得意……所以,主为了他好而抛弃他,这是件好事。自以为是的纯洁无瑕开始为他造成困扰,在洋洋得意的情绪中,他开始感到踟蹰彷徨。” 当灵魂的斗争对象只剩下自己时,无限的循环便开始了。战斗周而复始,肉体又重新感到刺痛。这刺痛让灵魂意识到,战斗必将永无止息。
*后,同其他罪恶相比,淫邪的本质更为特殊。所以对于修行而言,淫邪的挑战更为重大。淫邪同贪食一样,深深植根于身体之内。若不加以惩戒,我们根本无法克服这种邪恶的欲望。我们可以凭借意念克服愤怒与沮丧的情绪,但淫邪就没这么好对付。除非凭借“禁欲、守夜、斋戒、苦劳等手段”, 否则我们根本不可能根除淫邪。但这并不意味着意念毋需参与,恰恰相反,意念必须同邪念抗争,因为思想、形象、记忆都能让人产生淫邪之念。“恶灵会施展狡计,在我们的心里激发有关女人的回忆。起初,这个女人可能是母亲、姐妹或其他纯洁的女子。一旦出现这种状况,我们必须立即清除这些回忆,以免引发不良后果。因为,如果我们沉湎于此类记忆,恶灵就有机会让人神魂颠倒,想起别的女人。” 然而,淫邪同贪食之间仍有本质区别。克服贪食的修行需要掌握限度,因为人不可能不吃任何食物:“生命的需要必须得到满足……以免身体受到损害。如果因为我们自己的过失而让身体缺乏食物补给,身体将无力继续必要的精神修行。” 我们必须同饮食这种自然习性保持距离,既要客观对待,又不能因噎废食。饮食自有其合理之需,完全禁食就意味着死亡,这样做会让灵魂负罪。与之相反,克服淫邪的斗争则毋需有任何顾忌。无论是什么事物,只要它能将人引向淫邪,就必须遭到彻底摧毁。而且,自然的需求也无法为淫邪的满足提供理由。遏制淫邪之欲无损于身体,不会让生命蒙受损失,所以我们必须彻底根除这一邪念。一方面,淫邪是与生俱来、自然而然的罪恶,它源于自然的身体;另一方面,如同贪财与骄傲一样,淫邪也是灵魂的邪恶,这种邪念必须遭到彻底摒除。在八大罪恶之中,惟有淫邪同时具备上述两方面特点。因此,必须严格遵守禁欲的规则,让我们的身体得到给养,同时让人摆脱肉体的负累:“安身立命、摒弃肉欲”. 攻克淫邪的战役将会引领我们来到这片净土,寓居尘世却又超越本性的净土:贞洁之战“使人脱离尘世泥淖”.战胜淫邪、获得贞洁,我们就能开启超越世俗的人间生活。弃绝淫邪的禁欲乃是*为艰苦的修行,因此它为身处尘世的人们带来了**的希望:禁欲修行“依托肉体”,它为人们赋予“进入天国的资格。摆脱了肉身之躯的腐化堕落,圣徒便拥有了这种资格”.
综上所述,人们不难看出,尽管淫邪只是八大罪恶当中的一种,但却着实具有独特的意义。首先,淫邪位于罪恶因果关联的**环;其次,正是这种罪恶*常引发修行的倒退与战役的重复;*后,在通往苦行生活的道路上,克服淫邪乃是*艰难、*关键的战役。
在《演说集》的第五篇中,格西安将淫邪之罪分成了三大类:**类是“两性交合”(commixtio sexus utriusque);第二类淫邪“毋需接触女性”(absque femineo tactu),亦即“俄南之罪”(手淫);第三类则是“意淫”(心中幻想的淫邪)。 第十二篇演说里的区分方式几乎完全相同:**类是“肉体交合”(carnalis commixtio),格西安用*严格意义上的“fornicatio”命名这种淫邪;第二种是“淫秽不洁”(immunditia),此类淫邪源于“心智的疏忽大意”,毋需接触女性,常发生于睡眠之中或清醒之时;*后一种则是涌动于“灵魂渊薮”的“力比多”(libido),这种淫邪毋需“身体激情”的参与。 上述区分极为重要,仅凭这些区分,我们就能明白格西安所谓的“淫邪”究竟意味着什么,因为他在别处并未对此作出明确定义。其重要之处还在于格西安对三类淫邪的划分方式,其分类完全不同于前人文献中的用法。
关于肉体的罪恶,在此之前早有传统的三分方式:奸淫、通奸(此处的“fornication”指婚外性行为)、娈童。至少在《十二使徒遗训》(Didache)中我们就能找到这种划分:“不可奸淫、不许通奸、不得引诱男童”. 在《巴拿巴书》(Epistle of Saint Barnabas)里我们也能看到类似训诫:“不可奸淫、不可私通、不得腐蚀青年”. 我们发现,在上述三条训诫中,人们通常只强调前两条:“奸淫”涵盖了所有与性相关的罪恶,而“私通”指的则是那些危害婚姻关系的行为。 然而,无论如何,这些训诫总是伴随着对耽于肉欲的警告——引发贪欲的可能是头脑中的邪念,可能是现实中的场景,也可能是任何事物或者想法,只要它能引诱人们犯下不伦之罪:“切勿沉湎于贪欲,因为它会让人淫邪;远离淫荡的话语,回避轻佻的目光,因为它教唆人们奸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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