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国策:通向大国之路的中国民主:增量式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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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国策:通向大国之路的中国民主:增量式民主

大国策:通向大国之路的中国民主:增量式民主

作者:唐晋

开 本:16开

书号ISBN:9787802088412

定价:39.8

出版时间:2009-06-18

出版社:人民日报出版社

大国策:通向大国之路的中国民主:增量式民主 本书特色

《大国策:通向大国之路的中国民主.增量式民主》为丛书之《文化产业发展战略》分册。中国的崛起是在失去世界政治、经济、文明控制权150年之后的再度崛起。在全球经济危机的重创下,世界政治、经济、文化、战略格局面临新一轮洗牌。在千年一遇的机遇面前,中华民族、中国国民、中国政府应以怎样的大战略、大视野、大谋略、大胸怀应对新的世界秩序、迎接新的挑战?中国拥有世界上*庞大的智库机构,如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科学院、国家发改委、中央党校、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央党史研究室、各高等院校、研究院所等,这些机构作为政府“外脑”,为中国*高决策层分析全球走势,为中国策,为国是谋。《大国策》丛书集结当代中国顶级“谋士”和“智囊”,把中国的发展纳入国际视野和历史视野进行考察,立足中国崛起道路上的大战略、大课题,对崛起进程中的中国经济、政治、民主、软实力、民生、环境、能源、人口、国家安全等领域所涉及的战略问题发表国策诤言,直陈大国崛起进程中的危机和挑战,试图超越西方设定的现代化标准,跨越西方现代化“陷阱”,提出中国崛起的大对策、大方略。

大国策:通向大国之路的中国民主:增量式民主 内容简介

本书内容包括:民主的两个维度;广度和深度;协商民主:商量着办,就好办;网络言论:民主的新曙光;“我是纳税人”:财政民主的信号等。

大国策:通向大国之路的中国民主:增量式民主 目录

法治成就大国——《大国策》系列丛书导言
民主的两个维度:广度和深度
 中国选举民主:从广度到深度
 公民协商与中国基层民主发展
 协商民主:在中国的误读、偶合以及创造性转换的可能
 协商民主和民主化
 走向决策的协商民主
协商民主:商量着办,就好办
 中国协商民主制度
 民主建设发展的尝试:温岭“民主恳谈会”所引发的思考
 建立民主恳谈和民主决策的新机制
网络言论:民主的新曙光?
 网络舆论,民意表达的平台 
 互联网公共论坛:政治参与和协商民主的兴起
 中国“网络民主”发展现状、问题与对策研究
 网络共同体:网络时代新型的政治参与主体
“我是纳税人”:财政民主的信号
 中国公共预算管理改革的制度演化与路径选择
 政府预算、行政效率和财政民主
 预算民主恳谈:民主治理的挑战与机遇
 行政控制、政治控制与公共预算
 中国地方政府公共预算改革的试验和成功
“橄榄”、“哑铃”与“金字塔”
 中国中产阶级的规模、认同和社会态度
 中国中产阶级:现实抑或幻象
 中国当代中产阶层的构成及比例

大国策:通向大国之路的中国民主:增量式民主 节选

中国选举民主:从广度到深度 黄卫平
  经过30年的改革开放,中国不但取得了高速的经济增长,在政治领域也发生了显著的变化,一个突出的表现即是中国的选举民主得到不断推进与拓展。首先是在中国广大的农村,农民开始自主选择当家人,村民委员会的选举成为中国亿万农民学习政治参与的重要途径。从20世纪90年代末开始,经过20年发展的村民自治开始显现出外溢效应,出现乡镇长选举、乡镇党委选举以及城市社区居委会选举方面的改革。2003年前后,在一些大中城市如深圳和北京,出现群体性普通公民竞选基层人大代表的现象,为制度化民主发展添加了体制外的动力。中国的选举民主正呈现多向度的发展,而选举的公平性和竞争性也在不断加强。
  本文所关注的问题是,改革开放30年来中国选举民主领域发生了怎样的变化?这些变化之间有无相互的关联性?推动这一变化的动力何在?选举领域的变化带来了哪些重要的后果?本文将从历史和宏观的视野,对1978年以来中国选举民主领域的变化从广度和深度两个方面作一个全景式的解析。中国选举民主的进展是中国政治变迁的一个缩影,也是中国经济改革引发的政治效应。借此,进一步解析经济改革和社会转型背景下的政治变迁轨迹。
村委会选举:农村民主的实验场
中国农村选举的研究一度成为一门“显学”,引起了海内外学者的关注。原因在于,中国的村民委员会选举是改革以来*先出现的选举变革,涉及到七八亿的农民,无疑是世界上参与人数*多的选举。从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的村级选举已经成为广大农民学习政治参与的*重要形式。
  村级民主选举的出现具有一定的必然性。随着事实上以市场为导向的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进,改革前以农村“人民公社”为代表的政权机关、经济组织、基层社会三种功能高度混合的体制,很快就被“联产承包责任制”的经济改革所瓦解,短时间内农村基层治理出现“权力真空”,农村公共事务如社会治安、社会福利、土地管理等处于无人问津的状态。在这一背景下,1980年底,广西部分农村自发组建村民委员会,协助维持社会治安,后经中央政府推广,逐渐扩大职能,成为农民对村级公共事务进行自我管理的自治性组织。至1982年底,全国不少地区都出现了类似村民委员会的组织。自发出现的村委会得到了政府的肯定和推动。当时担任全国人大副委员长的彭真同志即指出:“没有群众自治,没有基层直接民主,我们的社会主义民主的健全即还缺乏一个侧面,还缺乏全面的巩固的群众基础。”正是在中央积极推动下,1982年《宪法》明确规定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作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地位。1987年《村委会组织法》(试行)颁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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