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11.30-重庆解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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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11.30-重庆解放

1949.11.30-重庆解放

作者:本书编委会

开 本:32开

书号ISBN:9787503494857

定价:88.0

出版时间:2017-11-01

出版社:中国文史


中共重庆市委关于“三·一三大逮捕工作”向西南局的综合报告(一九五一年四月八日)
后记

1949.11.30-重庆解放 节选

  《重庆解放(1949.11.30)/城市解放纪实丛书》:  二、一年来我们在剿匪斗争中之主要措施如下:  (一)组织了一元化的剿匪斗争  我们根据抗战时对敌斗争的经验及西南特点,于去年3月中旬发出了组织一元化剿匪斗争的指示,确定自各二级军区、军分区至县、区、乡、保,各组织剿匪委员会,为一元化剿匪领导的组织形式。原则上以党委书记为主任或副主任,以军事首长为副主任或主任,并尽可能吸收一些党外可与合作的人士参加委员会为委员。乡、保两级剿委会,如无我党我军人员作骨干时,则召开村民大会,推选组成区、乡、保剿委会,一般作为剿匪时期发动与组织人民群众的组织形式,统一履行西南军政委员会及军区颁发之十条人民剿匪公约。这一指示,使各级干部明确解决了依靠群众建立剿匪统一战线,与组织经济、文化、军事诸方面的力量以进行斗争的问题,使我们得以在剿匪生产总口号下,孤立匪特,团结组织*广泛的人民群众进入剿匪斗争。这是在西南干部既少且弱、封建势力强大的条件下,由剿匪初期的被动,逐渐转人主动的一个基本环节。其次,我们将野战军全部化为军区、军分区及县、区武装,统受同级党委领导,并抽调大批军队干部到地方工作,使各区工作能迅速展开,也加强与统一了对匪斗争的力量。此外,还确立了剿匪的包干制度,即对一定地区之匪特,指定专门部队负责包剿,直至将匪剿净,将政权、党与武装的组织初步建立,将群众初步发动而后已。在这一地区内之一切剿匪指挥、政策领导,统归该部队之党委及*高领导同志全权掌握。通过此种制度,就接连净化和开辟了许多新的地区工作。各剿匪部队在斗争中,一面执行战斗队的任务,一面又执行工作队的任务,经过一定时期之后,在政策思想水平上也普遍提高了,不少的剿匪部队中班、排长都可在剿匪中运用政治攻势,宣传政策,并任农会主任,以领导群众工作。有些同志开始只看到将部队分得太散,且抽出大批干部,认为对部队削弱极大,而看不到部队在完成总的任务方面的成就与在斗争中所得到的巨大锻炼。此种错误看法,现在已由成功的事实所批判,而基本上获得了解决。  (二)集中兵力,重点进剿  我们在剿匪步骤上,系先集中兵力,肃清富庶区及主要交通线两侧地区危害*大之匪,放松次要地区,对某些边地及贫瘠地区,则不惜暂时撤出,以便集中兵力主动进剿。贵州曾于去春撤出20余县。在兵力部署上,则先集中25个师于四川,全力施剿。6月间川省腹地及交通线两侧之股匪已基本歼灭后,我们又于9月自四川抽调4个师入黔助剿。对省与省、县与县之邻接地区,则集中各相关地区部队组成会剿指挥部,统一行动,分期进剿。在若干地区,*初因不善用活兵力,打破区域限制,又未能拟定统一之剿匪计划与步骤,及时组织联合与会剿,也曾使剿匪工作一时陷于自流,致予匪以此剿彼窜之机。10月以后,此种现象始基本纠正。  (三)军事进剿、政治攻势、发动群众  组织军事进剿、政治攻势、发动群众三者之密切协同,三者是不可分割的,但又须以军事之歼灭打击为基础。一般是先集中优势兵力,对股匪占据地区组成各方面的纵深包围圈,在外线则留置一至二层之要点封锁部队,控制渡口及大小道路等要点,断匪逃路。尔后则以若干小型合击,迫匪向我预定之合围圈内逃窜,彼时合围部队即以十数路至数十路之梳子队形向心合击,纵横扫荡,以歼灭有组织之股匪。跟着即以连、排、班为单位,划分地区,分散清剿、驻剿,展开政治攻势,宣传我之政策,号召匪特投降自新(全区投降自新匪49万人)。同时并取消旧乡、保、甲统治机构,将旧乡、保人员全部集中管训,分别处理;将旧乡、保武装缴械集训,彻底改编。另由我派连、排、班等干部充任区、乡、保长或农会主任,与农村剿匪积极分子、进步知识分子及开明士绅,组成剿匪委员会,起暂时的政权作用。展开发动群众工作,有步骤的建立农协,召开保、乡、区、县各级农代会,训练农民积极分子充任乡、保长及农协干部。在条件成熟时,并即建立了人民自卫武装及地方武装,协助剿匪。经验证明,凡能如此做者,一般即能剿一区净化一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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