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常培:语言与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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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常培:语言与文化

罗常培:语言与文化

作者:罗常培 著

开 本:16开

书号ISBN:9787558119101

定价:29.8

出版时间:2017-02-01

出版社:吉林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此外,还有大家天天离不开的两个字,恐怕也很少有人知道它们的语源,那就是dollar和money。Dollar*后是从德语Taler借来的,它是Joachimstaler的缩写,原来是从Joachimstal(“Joachim′s Dale”)演变出来的。Joachim′s Dale在波希米亚(Bohemia),当16世纪的时候曾经在这个山谷铸造过银币,因此现在就拿dollar当作银币的名称。至于money的语源又是怎么来的呢?当初罗马的造币厂设在JūnōMonēta的庙里,monēta的本义只是“警戒者”(warner),和钱币渺不相关。因为在Jūnō Monēta有造币厂,所以罗马人就用Moncēta这个字代表“造币厂”(mint)和“钱币”(coin,money)两个意思。英语的mint是原始英语直接从这个拉丁语词借来的;英语的money是中古时间接从古法语借过来的。

  Style这个字在现代英语里意思很多,*流行的就有好几种:(1)文体或用语言表现思想的体裁(“mode of expressing thought in language”);(2)表现、构造或完成任何艺术、工作或制造物的特殊方法,尤其指着任何美术品而言(“distinctive or characteristic mode of presentation,construction,or execution in any art,employment,or product,especially in any of the finearts”);(3)合乎标准的风格或态度,尤其指着对于社交上的关系和举止等而言(“mode or manner in accord with a standard,especially in social relations,demeanor,etc?”);(4)流行的风尚(“fashionable elegance”)。可是咱们若一推究它的语源那可差得远了。这个字原本从拉丁语的stilus来的。在罗马时代,人们是在蜡板上写字的。他们并不用铅笔或钢笔,而用一种铁、硬木或骨头制成的工具。这种东西一头儿是尖的,用来写字;一头儿是扁平的,用来擦抹——换言之,就是把蜡板磨平了,好让它可以反复地用。这种工具叫作stilus或stylus。它本来指着写字的工具而言,意义渐渐地引申,就变成用这种工具所写的东西、任何写出来的文章、作文的风格和体裁、作文或说话的特殊风格等等。Stylus这个字进到法文后变成“style”,读作[sti?l],意义还保持着上面所说的种种。当它进到英文时读音就变成[stail]了。至于“高尚的举止或态度”或“流行的风尚”这个意义,那是*后在英语和法语里引申出来的。虽然这样,style的本义在《韦氏字典》却仍然保存着,它的**条解释就是“古人用以在蜡板上写字的尖笔”(“an instrument used by the ancients in writing on wax tablets”)。同时,stylus也由拉丁语直接借进英文,仍然保持它的本义。在现代英语里,因为stylus流行,style的**个意义就慢慢儿地消灭了。

  Needle这个字也可以推溯到很古的来源。但是它*初并不指着那种精巧做成的钢制品,像我们现在心目中所认识的“针”。它*初只应用到一种骨做的原型,慢慢儿地才应用到一种钢做的。现在凡是一种尖形的东西,像尖形结晶体、岩石的尖峰、方尖碑等等,也都可以叫作needle。这正可以反映当初它只是指着一种尖锐的工具说的。由“针”的观念我们又联想到spinster这个字。照现在通行的意义说,这个字只指着没出嫁的老处女。但是由spinster的结构来分析,在某一个时候它显然地有“纺织者”(one who spins)的意义。后来经过和一些个人的特殊关系联系,渐渐地才取得现在通行的特殊意义。从原来的本义转变成现在的意义,而把本义整个遗失,这其间一定经过一段很长的时候。从这纯粹文化的事实咱们可以有理由推测纺织的技术从古时候就有了,而且它是在女人们手里的。这种事实固然可以直接拿历史来证明,但是咱们也可以根据纯粹语言的标准来判断。Spinster这个字的年代还可以由那比较少见的施事格词尾(agentive suffix)?ster来确定。因为和它有同样结构的只有huckster“小贩”、songster“善歌者”少数的几个字和固定不变的专名Baxster(就是baker“烘面包的”)、Webster(就是weaver“纺织者”)。所以?ster的年代一定比?er、?ist之类古得多。

  在北美印第安语里咱们也可以找出几个有关文化遗迹的例子来。麦肯齐(Mackenzie)山谷的阿他巴斯干族(Athabaskan)对于和“手套”相当的语词,Chipewyan叫la?djic,Hare叫lla?dii,Loucheux叫nle?djic,它实际上仅仅是“手袋”(hand?bag)的意思。可是,在那洼和(Navaho)语言里分明拿la?djic代表只分拇指的手套(mitten)。并且这种只分拇指的手套在阿他巴斯干族的物质文化里又是一种很古的成分,那么,咱们就此可以推断,在这个民族所谓“手套”,只是指着只分拇指的mitten说,绝对不会是现在通行的分指手套glove。

  阿他巴斯干语还有一个非描写的名词语干t‘xex,这个字在查斯他扣斯他(Chasta Costa)和那洼和语里都恰好有matches“火柴”的同样意义。从别的方面考虑,这绝不会是这个字的原始意义。并且拿它和别的阿他巴斯干方言(例如Chipewyan)比较,t‘xex本来的意思是tire?drill“火钻”,等到近代拿火柴代替了古代“钻燧取火”的方法,它才从fire?drill的本义转变到matches的今义。从这个小小的例子咱们就可以对于阿他巴斯干族社会经济的变迁得到不少的启发。

  谈到中国古代语言和文化的关系,我们便不能撇开文字。例如,现在和钱币有关的字,像财、货、贡、赈、赠、贷、赊、买(買)、卖(賣)、贿、赂之类都属贝部。贝不过是一种介壳,何以用它来表示钱币的含义呢?许慎的《说文解字》解答这个问题说:“古者货贝而宝龟,周而有泉,至秦废贝行钱。”可见中国古代曾经用贝壳当作交易的媒介物。秦以后废贝行钱,但是这种古代的货币制度在文字的形体上还保存着它的蜕形。云南到明代还使用一种“海”,也就是贝币的残余。又如现在中国纸是用竹质和木皮造的。但当初造字时纸字何以从糸呢?《说文》也只说“絮一箔也”,并没提到现代通行的意义。照段玉裁的解释,“”下曰“潎絮箦也”,“潎”下曰“于水中击絮也”。《后汉书》说:“(蔡)伦乃造意,用树肤、麻头及敝布、鱼网以为纸。元兴元年奏上之……自是莫不从用焉,故天下咸称‘蔡侯纸’。”按造纸昉于漂絮,其初丝絮为之,以荐而成之。今用竹质木皮为纸,亦有致密竹帘荐之,是也。《通俗文》曰“方絮曰纸”,《释名》曰“纸,砥也,谓平滑如砥石也”。由此可知在蔡伦没有发明造纸的新方法和新质料以前中国曾经用丝絮造过纸的。此外,像“砮”字《说文》解释作“石可以为矢镞”,可以推见石器时代的弓矢制度;“安”字《说文》训“静也,从女在宀下”会意,就是说,把女孩子关在家里便可以安静,由此可以想见中国古代对女性的观念。还有车裂的刑法本来是古代一种残酷的制度,从现代人道主义的立场来看这实在是一种“蛮性的遗留”。可是就“斩”字的结构来讲,我们却不能替中国古代讳言了。《说文》“斩从车斤,斩法车裂也”,段玉裁注:“此说从车之意。盖古用车裂,后人乃法车裂之意而用铁钺,故字亦从车,斤者铁钺之类也。”可见这种惨刑在中国古代绝不止商鞅一人身受其苦的。以上这几个例,我都墨守《说文》来讲,但还有些字照《说文》是讲不通的。例如“家”字《说文》“凥也,从宀,豭省声”。许慎一定要把它设法解释作形声字,那未免太迂曲了。段玉裁以为家字的本义是“豕之凥也”,引申假借以为人之凥,犹如牢字起初当牛之凥讲,后来引申为所以拘罪的牢。他的说法自然比许氏高明多了,不过照我推想中国初民时代的“家”大概是上层住人,下层养猪。现在云南乡间的房子还有残余这种样式的。若照“礼失而求诸野”的古训来说,这又是语言学和社会学可以交互启发的一个明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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