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色分类蟋蟀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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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色分类蟋蟀谱

定色分类蟋蟀谱

作者:白峰 著

开 本:32开

书号ISBN:9787559808837

定价:59.0

出版时间:2017-04-01

出版社: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二)蟋蟀定色命名流变考
古代蟋蟀定色命名之法,粗略地说,矛盾主要集中在以斗丝定色还是以皮色定色上。细观古谱,可以发现问题的由来,以及在后世如何逐渐放大的。
1.明嘉靖《重刊订正秋虫谱》
现存传世*早的蟋蟀谱,仍属宁波天一阁所藏明嘉靖本《重刊订正秋虫谱》,此谱获录《中国古籍善本书目》,系孤本。是书申明为重刊,知此前尚有刊本,但不获见。据传为贾似道所辑,疑为伪托。此谱内容应该说*接近宋代原谱,有关论证已收入《斗蟋小史》有关章节,此处不再详述。
此谱与后世的本子相比,非常强调定色的原则,究其原因,盖因当时开斗日期较早之故。南宋笔记《西湖老人繁盛录》记录当时的种种风习,云:“促织盛出,都民好养,……每日早晨,多于官巷南北作市,常有三五十火斗者,乡民争捉入城货卖,斗赢三两个,便望卖一两贯钱,苕生得大,更会斗,便有一两银卖。每日如此,九月尽,天寒方休。”《四库全书总目提要》云:“旧本题西湖老人撰,不著名氏,考书中所言,盖南宋人作也。”当时人写当时事,故此书所述应当可信。从记述的情形看,当时蟋蟀出土后,捉归即斗,至冷而止,完全因乎自然条件。而南宋延至元代是我国历史上商周以来*为寒冷的一个时期。……这个时期的极寒天气,使南宋时秋季短暂而入寒较早,且冬季较为寒冷是可以想见的。由于各类色品之虫,成熟程度进境不一,有早有迟,故“色盖”现象在寒冷期可能较为明显。我们在《秋虫谱》中可以看到有“白不如黑,黑不如赤,赤不如黄,黄不如青”“黑白饶他大,青黄不可欺”等等说法,其《交锋论法》又一次强调“夫合对交锋,必须明察大小,点详颜色;颜色两停,大小无异,方可合对”云云。色品与分量大小被认为是决定胜负的两大关键因素。色品被如此地重视,显然与当时开斗较早的赛制有关,也与蟋蟀玩家此时尚无用暖习惯有关。且不管此时的认识究竟有多大的合理性,但体现出了当时对色品鉴别的重视程度。
《重刊订正秋虫谱》的体例,在言及蟋蟀生相时,基本以歌诀处理,颇类古小说对出场人物之诗体“简颂”,这种形式应当是承继于宋代话本的传统。歌诀的长处是较为上口,便于记忆,但缺陷是限于韵语的整齐和句式,对蟋蟀的描述常常语焉不详。后世谱系,其体例沿用歌诀体,又不专门指出定色原则,导致模糊性过大,是为重大弊端和缺陷。但此谱一个显著特点是,于歌诀之外,著者(包括重刊者)以“总论”“增释”“重辨”“解”为题,以白话描述、解释蟋蟀生相特点,举凡13 条。由这些描述可以知道,此谱是以斗丝色区别青、黄、紫;对于斗丝色相同的,则以头色、皮色、腿色的不同,区别白与青、红与紫,以腿斑和肉色的不同区分黑与青。
其《青虫总论》云:“大都青色之虫,虽有红牙、白牙之分,毕竟以腿、肉白,金翅,青项,白脑线者方是,断无斑腿、黄肉、黄线之青……”其《五色看法重辨》又云:“大都青虫便要线肉白,翅金;而黄便要乌牙黄线,遍身如金;紫要头浓、红线、腿斑、肉蜜;白则如冰;黑则如墨;上手了然在目,此真色也。搭配不齐,便属花色。”可知以斗丝色分青、黄、紫,是此谱的一大原则。其次则将腿斑、肉色纳入视线,综合考量,但已属二线条件,在乎是否纯色之别。此谱因为申明了分类原则,故其歌诀中对斗丝多不涉及,而将笔墨旁及其他特点[涉及丝路色烙者仅5 例,见诸“淡黄生(增注)”“红头紫”“紫麻”“纯白”“黑麻头”]。
后世谱如清乾隆本《蚟孙鉴》中出现“熟虾青”,遍体皆红,有如熟虾,因其斗丝色白,故列入青虫门,而非红虫门,即是根据此谱定色原则而论的。
肉色是青与黑的分野。因青、黑斗丝俱白,故“黑青”(列于青虫门)歌诀云:“黑青翅黑黑如漆,仔细看来无别色。更兼牙肉白如银,名号将军为**。”而“真黑”(归为黑虫门)为:“真黑生来似锭墨,腿肉斑狸项毛黑。”其《黑者解》补充说:“此虫肚黑牙红。”其“黑麻头”条云:“黑麻头路透银丝,项阔毛燥肉漆之。更若翅乌牙赤紫,早秋胜到雪飞时。”要点亦在“肉漆之”。可见黑青与真黑之别在于腿斑与肚色。
特别应该指出的是,《重刊订正秋虫谱》色品类蟋蟀中有一处导致后世误读的含混之处,是为“紫麻”。其歌诀曰:“头麻顶路透金丝,项毛翅绉腿斑狸。四脚兼黄肉带赤,秋虫见影不相持。”粗看之下似乎此虫为黄金斗丝,但这显然与其《五色看法重辨》中“紫要头浓、红线、腿斑肉蜜”的说法不符。
值得注意的是“顶路”这个提法。如果指的是斗丝的话,显然与“紫虫必要红线”的自身原则不符。“顶路”并非指斗丝,而应当另有所指,是指顶门线,即“额线”。从文本本身看,“头麻”“顶路”如果都指斗丝,则明显导致行文重复,如“头麻顶路透金丝”,歌诀体惜墨如金,一般不作重复。所以是否可以这样理解,“头麻”一词点题紫麻头,然后是“顶路透金丝”。“顶路”这个词在此谱中仅出现这一次,后世也极少使用。“顶”这个字倒是常用,比如“细丝透顶”,我们今天也仍然用“顶门”“顶线”来表述蟋蟀头上*前端的部位。而“斗丝”在古谱中常常称为“线”或“头路”。
如果将“顶路”理解为额线,此句句读上仍有两处歧义:其一,“头麻、顶路透金丝”,指的是斗丝、额线俱黄。其二,“头麻,顶路透金丝”,头麻指的是紫麻头,而顶路却指明是金额线。此谱因为有明确的原则在,不可能做出自相矛盾的表述,故,正确的理解应当是第二种句读。
但是由于古人不加句读,致使产生歧义,后世基本将其误读为斗丝色黄。这个错误导致后世蟋蟀谱出现了很大的问题,并贯穿此后几乎所有的古谱。及至清乾隆《蚟孙鉴》将“紫麻”歌诀改为“紫麻头路透金丝,项毛翅绉腿斑狸。四脚腊黄肉带赤,敌蛩见影不相持”,将“顶路”改为“头路”,彻底误解了斗丝色烙。
清代晚期谱中对紫虫的认定常以体色划分,斗丝或红或黄皆归入紫,显然是对“紫麻”歌诀误读的放大。倘以体色划分的原则成立,则熟虾青势必划归为红,黑黄则不免划归为黑。及至当代,有的虫友将白斗丝、遍体淡紫的虫,称为白紫或粉紫,实则此类虫当列“紫白”,归“白虫门”。发生此类误判,亦系对古谱错讹的放大和延续。
当然,就现代科学知识而言,从光学的角度看,光经过三棱镜色散为赤橙黄绿青蓝紫,七色俱全;从三原色的角度,紫色则为复合色,故有其复杂性。但古人所谓“青”,也不能归入三原色之中,亦属复合色。惟于中国五行学说中,青列于五个基本色之一,为东方之正色。如果进一步考量,中医学将一年之气候变化化为六气。五行配六气,青(厥阴风木)、黄(太阴湿土)、白(阳明燥金)、黑(太阳寒水)各居其一,四色配四气;惟有“红”(火)一分为二,分属少阳相火和少阴君火,分配阴阳两属。倘以《黄帝内经》之“六气”与虫色相应,余以为,“红”对应的应当是“少阳”,“紫”对应的则是“少阴”。红”和“紫”,异体而同质,皆为火象,所以应当有一个共同的性质,体现在辨虫上,则为斗丝之“红(紫)”,当然其色烙可以有相对的明暗、轻重之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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