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罗斯福》有感_600字

首页 > 作文 > 初中作文 > 初一作文/2009-11-08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今天,我看了一本书——《罗斯福》。这本书讲述了罗斯福的一生,有快乐,有痛苦;有成功,有失败……

  罗斯福的全名为富兰克林·德拉诺·罗斯福,他生于美国纽约赫德逊河畔的一个荷兰裔家族,从小生活条件就很好,富裕的生活使他自小就受到了良好的教育,长期随父母在欧洲旅游使他从小就见多识广。加上他天资聪颖,学生时期就显得卓而不群。长大以后,他如愿考进了举世闻名的哈佛大学,高质量的教育给他以后的前进道路起了非常大的作用。毕业后,他就涉足政坛,由议员做到助理海军部长,纽约州长,直至美国总统,可谓一帆风顺。在罗斯福上任之前美国经济正陷于崩溃的边缘,人民在呼唤:“我们需要新政。”罗斯福一上任,就迅速调整政策,施展手段,短短的两个星期,美国就大变样了,人们看到了未来。

  二战爆发后,罗斯福又走向了世界。他率领美国人民和军队,同残暴的法兰斯政权展开了搏斗,为战争的胜利增加了一个巨大的砝码。人类和平与正义的胜利,美国和罗斯福功不可没……最后,罗斯福死于严重的脑溢血。

  看完了这本书,我仿佛看到了罗斯福那伟大的一生。罗斯福是一个公平而又坚定的人物,他用自己的努力,为美国百姓建立了不朽的功绩。罗斯福已经去世半个世纪了,他一直被世人所认为是美国历史上最伟大的总统之一,也成为美国历史上唯一的四连任总统,他那无以伦比的胆略和智慧,会被人们所铭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