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瓦黑瓦》读后感_800字

首页 > 作文 > 初中作文 > 初一作文/2012-03-20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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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读过很多曹文轩的书:《草房子》、《细米》、《根鸟》……每本书读下来,最喜欢的总是故事的主人公。可读完《红瓦黑瓦》,我最喜欢的人却是那个“染坊之子”赵一亮。

  全书中写赵一亮的有两章,虽然不拿他当负面人物来写,但从他的高傲和与林冰作对的各种事来看,他显然也不是个“好人”。那我为什么喜欢他呢?正是因为他那种永不屈服,随遇而安的性格。

  初见赵一亮:“赵一亮始终两臂交叉着放在胸前,将左脚稍稍跨出几寸,默默地站在那儿,嘴角上微带笑容。他使我感到了一种无名的压抑。”显然他极为高傲,不将一切放在眼里。我觉得这一段的描写很传神,让人如同亲眼所见,又强烈地突出了人物的性格特点。

  到后来:“在一个节目中,本应由主胡奏的一段曲子,我却记不清了,台上的演员很尴尬地停住了。正当邵其平的脸上要浮起一脸失望的表情时,赵一亮却把他的胡琴拉响了,虽然比我的主胡低了一个八度,但音却是清清楚楚,并且一个一个音符都摸得极准,演员们像陷在泥淖中忽然得了救星似的,又立刻把动作做下去。这一段让我不得不承认,赵一亮的高傲也是有资本的。他拉副弓,却把主胡的曲子拉得很清楚,很准确。让人不由得佩服。

  其实,赵一亮还有一个劲敌——许—龙。他是赵一亮的胡琴老师,琴技自也更胜一筹。他又有小理发店这消息传播的绝佳渠道。面对这样一个强敌,赵一亮所能做的就是在家苦练胡琴,并下定决心:一定要打败口水龙!林冰每次去他家,听到的总是他的胡琴声。这种“为达目的,不死不休”的精神也让我感动。

  再后来,赵一亮没考上黑瓦房,接了他爸染坊的活,他对他那双染满颜料的手毫不害羞,并慷慨地把他的胡琴送给了林冰。这就是生活,你没有权利和能力改变。这种随遇而安的性格也令我拜服。

  他家染坊的家业,也在不久后,被一把大火烧为灰烬。他穷途末路,被迫去解木排,偷木头,却被警察查了出来,关了起来……

  赵一亮的故事结束了。

  我的故事也结束了。

 

    北京英国学校初一:白力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