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谊万岁——《小时代》读后感_650字

首页 > 作文 > 初中作文 > 初一作文/2013-08-16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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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莎士比亚说:“时间会刺破青春的华美精致,会把平行线刻上美人的额角,它会吞噬稀世珍宝、天生丽质。没有什么能逃过它横扫的镰刀。”我想他说的对,但有一样东西,却不会被它的镰刀收割,那就是我们的友谊。十年后,我们一定还可以拍出一模一样的照片。我毫不怀疑。——题记

  《小时代》一个长达五年的故事,在一场熊熊的大火下化为了灰烬。悄然结束了。《小时代》并不是我看郭敬明的第一本书,但是这是给我影响最大的书,在他们美轮美奂的、奢侈华丽的生活里,我像是一个过客进去那个世界几天,然后又出来。

  书中的少年们的青春如只此一瞬间的日光般耀眼,像夜上海一般美得令人心碎,同时她们以她们耀眼的青春筑起了一堵友谊的高墙,她们手拉手,没什么过不去的。那是令人羡慕的友谊,她们从高中到大学再到工作,她们彼此分享着自己的生活。把自己像一张纸一样平摊,与自己最好的姐妹分享。在我眼里林萧、顾里、南湘、唐宛如,都是友谊的象征。

  生活里也有这样肝胆相照的朋友。就像俞伯牙和钟子期,在春秋时期,俞伯牙是当时最善于弹琴的人,但终日弹琴,无人赏识。一日,遇到钟子期,子期听到伯牙的琴声,说他心在高山,伯牙所念钟子期必得知。后来两人结成莫逆之交。后来子期病死了,伯牙在世上没有了知音,便摔掉他的琴,再也不弹了。

  这就是弥足珍贵的友谊,千金难买的情谊。谢谢,郭敬明,谢谢《小时代》。让我知道了,友谊万岁!青春万岁!

  有人说,撇开友情就无法谈青春,因为友情是点缀青春的最美丽的花朵。人赤裸裸地来到世界上,除了血浓于水的亲情,还有珍贵的友情……——尾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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