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灵的原色

首页 > 作文 > 初中作文 > 初一作文/2014-08-05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灯火阑珊之下,星空比人离的更近。蛰伏已久的声音苏醒过来,在心底,挣扎着要出去。
 不再是稚子童言,是否依然可以直抒无忌?
                                                                                                                                                            ——题记
我相信
    “生死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每每念及这句话,都为其中难以言尽的真挚情怀所打动。眼前仿佛缓缓绽开一幅临别的画卷: 长亭古道,聚散两依依。他们相知的手紧握,用生命去履行海枯石烂的诺言。然后,他转身上马,而她的笑在泪中流过。夕阳给万物打上温暖的余晖。他终于走了,留下她和山无言相对。她却感激并时时不忘,他比高山绿水还深沉的誓言。
    在张爱玲的《倾城之恋》罩,“与子成说”被改写成了“与子相悦”。誓言不再,责任不再,要的,只是两个人在一起时的快乐。现在的人们都喜欢轻松的东西。坚持住一份真挚的美丽,许多人看来,不过是虚伪的努力。宁愿从一丌始就放弃相信,这样等到失去的时候,也不会觉得遗憾或是受到伤害。
    于是,到西部支教的人都是冲着出名而去的。
    于是,怜悯乞丐的同情心助长了惰性和社会中的不稳定元素。
    于是,见义勇为成了贫苦人们智商欠缺的最好证据。
    于是……
    可是,如果世间所有人都不再相信爱,不再相信善良,不再相责任,难道不是最大的遗悔和伤害吗?
    与子成说,与子成说。我明白,在这个水泥森林的都市,总会有一些美好而温暖的东西,让人毫不犹豫地去相信。
    我喜欢,晨读时的露水,炸鱼排发出的欢腾香气,手心里传来的一个温度,诗文未落的白纸,陌生人的信任眼神和鸟儿努力扑扇着的翅膀。
    从一开始,就深信不疑。
 
荒草地,黄麦田
    有人说,依山傍水的田园生活是诗和梦,是只能意会而无法言传的仙境,是让人魂牵梦萦的地方。
    七岁的时候,爷爷带着我在田问散步。湖边的芦苇站成了队列,却没有丝毫的嫩绿,只有墨黑和枯黄。这不是人间草木枯萎的颜色,而是梦中柔软的藩篱。
    那天我们走了很长很长的路,渐渐地人烟稀少,大地僵硬。黑土地里面没有一丁点粮食,野草疯肆地长,荒芜得触目惊心。爷爷问我:“你打算用什么办法除去杂草呢?”
    我毫不犹豫地答道:“用镰刀把杂草拦腰斩断。”
    爷爷说:“草剩下的半截,雨过后就会又长出来的。”
    我又说:“干脆,放把火把杂草烧掉。”
    爷爷摸了摸我的头,说:“草的生命力是非常顽强的。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我思忖了好久,说:“实在不行,就把生石灰撒在杂草上面。”
    爷爷哈哈大笑:“生石灰的确是可以杀死草。但同时那片土地也保不住了,以后再没有活力了,种不出任何的蔬菜粮食了。”
    我疑惑不解地问:“难道,杂草是注定除不掉的吗?”
我永远不会忘记,七岁那年,我和爷爷站在田埂上,面向芦苇,背向杂草。河里面不时有疲惫的水鸟落下来栖息,细伶伶的长腿踩破安稳如镜的湖面。那天,爷爷对我说:“除掉杂草的唯一方法,就是在上面撒下种子,到秋天收获麦田黄澄澄的颜色。”
 
想回到过去
    我的故乡是南京。
    六朝古都,众所周知。也是这个拥有沧桑经历的旅游城市的骄傲和资本。不过,缅邈的历史作为静态生物体,已是停止成长了的,只是静默地隐居在石城的一隅,较之这些年来南京市貌建设的飙速成长,古都的古意在不知不觉中渐行渐远。如果你特特寻芳,也许可以在巍巍明孝陵的肃穆庄严中,抑或是在秦淮浩瀚的烟渺中领略她那惊鸿一瞥。不过在大多数情况里的大多数人,只是在城市各个角落里忙忙碌碌地奔波,享受着现代化的日新月异所带来的便捷方便,同时带着三分疲惫地奔跑,努力跟上城市匆匆的生活步伐,无暇顾及到那一分古意在不着痕迹中消逝隐匿。 
    作为和现代化一道拔节而起的一代,我深深受惠于它赋予人们的优越物质条件。就像新概念英语中说的,“最新的展览、电影、戏剧,不过是公交车的几站路而已。”有一次,我拎着大包小包的战利品从新街口繁华的商业区里突围出来,抬头望望钢筋混凝土堆砌成的高楼大厦,突然想起《上海1943》中的一句歌词:“老街坊,小弄堂,是属于那年代白墙黑瓦的淡淡的忧伤。”
 
    蓦地有一种模糊的怅惘涌上心头。
    绸缪萦怀的古意渐渐被摩登遒劲的现代替代,安静地蛰伏在破旧城墙不起眼的砖块里,不声不响。这应该是每个古城心里最柔软的疼痛吧。
    他们说,每个城市都要长大,这是必须的。可是为什么,我还是那么恋恋的,想回到那个雨润烟浓的过去呢?
 
矛盾的孩子
    我是个矛盾的孩子。我常常会思考一些很难的问题,最后连自己都找不到答案。
    为什么童年时唱过的儿歌,我现在只能隐约地记得其中一些模糊的片段了?吹过偶尔在夜深人静的时候,这些儿时的旋律吹过耳边,像小小的号角呜呜地哭咽着,带着似水流年的青涩和忧伤,一遍又一遍,像潮水轻柔又坚定地敲打着我的心扉,瞬间就撕扯开一个粉红的伤口,无处躲藏地呐喊:如果是遗忘了,请带我回去,回到无忧无虑的豆蔻年华,就像童话里面的那样,没有喧嚣,没有躁动,干净得像一杯普普通通的白开水,好吗?
    为什么童年时可以从早玩到晚的游戏,我已经不再感兴趣了呢?嘻嘻哈哈地和一群小孩子游戏了一个上午,跳房子、打钉钱、捉迷藏、扮家家……却不知终只是穿着新的外套,温习旧的记忆罢了。有一个小男孩突然问我,姐姐,为什么面向我们的时候有说有笑,一转过头却总是沉默呢?望着他柔软的头发,天真的眼神,我一下子呆住了,想原来我还是会沉默,难道我真的长大了不是小孩子了也厌倦了从前最最喜欢的游戏吗?
    为什么童年时吃个不停的零嘴,市场上都已销声匿迹了呢?记得从前的我活像只小狗熊,最爱的就是蜂蜜。奶奶给的零花钱,全被小狗熊换作糖,蹦蹦跳跳地在街上逛来逛去,手里拿着的冰糖葫芦,一会儿就变成了金黄的糖稀,糖稀很快又不见了,小狗熊抱着棉花糖,啃的满脸沾满白絮花。直到石板路上落满黑暗又浮起月光,小狗熊才带着满嘴的甜蜜,心满意足地回家睡觉去。可是现在,我找遍琳琅满目的超市,却找不到从前的甜食。马头牌冰砖和赤豆鬼脸们都到哪里去了,难道它们也随着韶光年华慢慢逝去,消失在海天相吻的尽头了吗?
    我也只能这样安稳自己: 
    没关系,记不得从前的儿歌也好。至少不会肆无忌惮地唱出飞走的调调,让同学鄙视嘲笑了。
 
    没关系,厌倦了从前的游戏也好。现在学习这么紧张,哪里还有时间浪费在这些幼稚的事情上。
    没关系,好吃的零嘴不见了也好。管不着馋嘴的女孩永远邂逅不到美丽。摄取热量过多,夏天就不能穿好看的棉布裙子了。
    可是为什么说了这么多安慰自己的话,还是会觉得若有所失呢?
 
爱的天性
    如果说爱会带来伤害,我绝不害怕会痛到哭。
    爱就爱了,不去计较会不会头破血流,伤痕累累。
    从前有个人在路边救了一只奄奄一息的蝎子,把它捂在怀里,给它温暖。蝎子醒来之后,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狠狠用尾巴上的毒刺扎了那人一下。后来那人九死一生,总算没有死掉。有人便问他:你救一只有毒刺会扎人的蝎子,不是太傻吗?
那人回答: 我救人是我的天性,蝎子扎人是蝎子的天性。我怎么会因为蝎子会扎人,就放弃自己的天性呢?
    这个故事很得我心。如果伤害是爱的天性,我不会因为怕痛就放弃自己追求爱的天性。
小时候打青霉素,小屁股肿得红红的,眼里含着汪汪的泪,却抬起小脸倔强地说:“不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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