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恨你时才最幸福

首页 > 作文 > 初中作文 > 初一作文/2014-10-30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如果这是你今生最后一次晚餐,你想要吃什么?

嗯……让我想想,上校鸡块,薯条,还有八个汉堡。

她笑了,说,你真是头猪。

嗯,一定要这样,就算我吃成一头猪,就算我吃的想哭。

想哭的时候一定要哭出来,尤其是在吃汉堡的时候,要不然,就再也没有机会流泪了。

想哭的时候一定要哭出来,尤其是在和心爱的人一起吃难吃的汉堡的时候,要不然,就再也没有人值得流泪了。( 文章阅读网:www.sanwen.net )



十三岁那年,爸把我从老家接到城市里,来上初中。一所管理严格的学校寄宿。

在我眼里,这里真是天堂,因为,有我想象不到的任何地方。

因为,这里有天使一样的姑娘。

她叫乔桠。褐色短发,褐色瞳仁,笑起来褐色的酒窝。还有褐色的声音。

入学典礼上,她笑着看我站在讲台上,我结结巴巴的说,我叫秦天,从乡下来,以后请大家多多帮助。

她在后排捂着嘴,笑面如花,轻声道,这人真老土,土的掉渣。

她的声音那么轻,那么轻,我却听得真真切切,听得比任何人都真切。

命运弄人,几番转折之后,她就坐在我面前。从那时开始,每天每天,我习惯了似的对着她的背影发呆,喜欢看她的一切。第一天,她戴了紫色发卡,穿了蓝色外套。第二天,她一边做笔记一边在桌下发着短信。第七天,她忘记了带钢笔,她问遍了身边的人,唯独没有向我借。

我看着她的一举一动,奢望着她能回过头,对我说些什么,或者只是笑笑都好。哪怕只是一次。

可惜没有。我开始怀疑,她是否还记得同学中有我这样一个人。慢慢的,我与乔桠之间,咫尺距离,天涯之远。每每看到她扔给别人纸条,或是给彼端的人按下发送键,我总是有种错觉,异常羡慕与她距离遥远的人们。

真是可笑,距离竟然代表希望。

时间越来越久,我越来越平静了自己的希望。平静的接近她,平静的看着她,平静的离开她。平静的像生活,水一样淡。

一直到寒假临近,同桌林又告诉我,他有了心仪的女生。他神秘兮兮的靠近我,说了好多关于他对那个女孩的悸动,他说,秦天,你是我最好的兄弟,这事我只告诉你一个人,下星期一我约了乔桠,告白的时候你要当证人,算哥们求你了。

我笑着和他击掌,嘲笑他小男生的纯情,笑得前仰后合,笑出了眼泪来,笑的面部抽搐。

所有的人都惊诧地看着我,看我狼狈的笑,如同小丑。林又问我怎么了,我抹了一把眼泪,说,我替你高兴。

那眼泪抹了一把又一把,可怎么也摸不干净。我看着林又熟悉的脸,越来越远,看着乔桠美丽的背影,越来越远。看着每一个人,整个世界,都距离我越来越远。

可是有了距离,又为什么,我那么的不快乐?



晚上我没有去宿舍,趴在菲比肩上哭了一夜。天桥上,午夜,她拥着我看车灯依稀,寒风凛冽,吹在脸上,格外的疼。

菲比是乔桠的同桌,是我最好的朋友。她从第一天开始,就在我身边像麻雀一样叽叽喳喳。她总是笑我傻,骂我是头猪。可是今天,她一句话也没有说,只是用力的拥着我,在天桥上,温暖了我湿润的目光。

她紧紧的攥着我的手,任由我哭泣。哭够了,迎上她的目光,略有深意的望着我,长发在夜色里犹如海藻般飘飞。她冻得瑟瑟发抖,脸颊绯红,手掌却始终温暖湿润,紧紧的攥着我,渗出了汗。

她说,你一直以来,都是喜欢乔桠的对么?

我点头,欲说还休,无法开口。

她紧紧盯着我,然后松开我的手,背对着我,说,去争取吧,每个人都有这个权利。

冬夜里,一辆跑车疾驰而过,映的她侧脸一片惨白,无比落寞而凄怆。她的手抄在口袋里,没再说话,快步离开。我在她身后紧紧跟着,却怎么也跟不上,这并肩走了太多次的步伐。

星期六,菲比便帮我约了乔桠出来,在一家小店里,我和乔桠面对面坐了好久。我说,我喜欢你。

她扑哧一声笑了,说,我可不想要当农妇。

那一幕,那一声笑,那一句话,精确无误的穿透了我。我想我永远都不会忘,刻骨铭心,不过如此,要在最脆弱的地方,用最凄厉的伤害,反复雕琢。

起身欲走,菲比不知从何处跑过来,狠狠地抽了乔桠一个耳光。

之后的事情,记忆里有两个版本。一个是我愤恨的不可抑制,狠狠地把菲比一拳打在墙上,然后不住的给乔桠道歉,仿佛所有的错,全部在我。我卑微的,怯懦的,说着对不起。我自己也不知道,到底是对谁说的对不起。

另一个版本里,我什么都没有做,什么都没有说。只是冷冷的看着。她们在我面前吵架,互相诋毁。我突然笑了。一个声音幽幽的从远方传来,深邃又孤单,说着,秦天,你真没用。

结局是相同的,所有的人都已经离开,我一个人用别扭的姿势站在那里,满心空旷。

绝望到一个程度,是不需要眼泪的。

当时幼稚的我这样想,不论怎样,我要一直坚持下去,直到最后。



星期一,林又的告白也失败了。只是他一点也不沮丧,很潇洒的一笑了之。

我依旧每天写情书塞到乔桠的书包里。依旧在每个第二天从自己的书包里找到那一封没拆开的信。

一个月之后,乔桠找到了男朋友,是隔壁班的文学天才。他们每天都会在我面前走过,幸福的如同滴血。

我开始每天放学后在教室门口等她,却一次都没有等到。

半年之后,我终于变成了文学社社长,发表了无数作品。乔桠却已经换了男友,是社会上的人,钉着鼻环,左脸上有丑陋的刺青。

一年之后,我已经成了学校的名人,爸在外地也挣了钱,生活逐渐宽裕。书包里也有了女生匿名给我的情书。调换了座位,林又和乔桠都和我隔开了好远的距离。

遥远的距离,却没了当初的殷羡和妒忌。

又是冬天,但没有一点冷的感觉。我拿稿费请菲比吃KFC,点了好多好多。

开动之前,她突然问我,如果这是你生命中最后一次晚餐,你想要吃什么?

我说,嗯……让我想想,海参鱼翅,鲍鱼燕窝,能吃的都要吃,一直吃到撑死,反正是最后一顿了,总比饿死强。

她笑了,说,你真是头猪。

我不服气,反问她。

她眼神一下子开始黯淡,沉默了良久,说,如果可以选择的话,我宁愿就是现在。

现在?我盯着桌上八个汉堡。

我心想,为什么是现在呢?汉堡吃起来像木头,薯条咬起来像香蕉皮。那么难吃,每次都吃得我想哭。

我很想哭,却没有哭。只是不住嘴的吃着,几乎吃光了全部。还是老样子,无论吃多少,感觉还是很饿。

我很饿,她就把面前的最后一个汉堡轻轻的推给我。

我好像突然明白了。木头一样的汉堡,依旧吃得我很想哭。

很想哭,却哭不出。那夜下了第一场雪,肮脏的雪,毫无美感。她和我肩并着肩一起走,她走的还是很快,我依旧跟不上,这再熟悉不过的步伐。

她突然回过头,抱住我,在我胸膛喷吐着热气,她说,秦天,为什么,我爱的人一直都不爱我?

然后她就吻了过来,冰凉的嘴唇,湿润的嘴唇,笨拙的吻技。

我很想抱起她,很想安慰她,可是刚刚张开双臂,她的嘴唇还没有暖热,就已经匆匆跑开。

在寂夜里消失,宛若一个传说。

第二天开始,我们从容的,好像一切都没有发生过。只是我们的手,牵在了一起,十指相扣,传说中,这样环环相扣的手指,是一辈子也无法再解开的。



我对菲比说,或许我一直都在心里装着她,只是已经太习惯,竟然都没有发现。

她说,如果乔桠这个时候突然想要和你在一起呢?

语塞,说不出话,尴尬苦笑。

她很体谅的不再追问,依偎着我,甜腻腻的笑。

我走在她的左边,紧紧扣着她的指尖,走遍了这座城市。三年已经过去,这座城市已经没了新鲜。千篇一律的建筑,乌烟瘴气的街道,空荡叵测的人心。她笑得甜蜜,笑得干净。车水马龙中,她紧紧牵着我,不让我走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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