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人_650字

首页 > 作文 > 初中作文 > 初三作文/2009-10-21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1989年5月14日晚9时整,在第四军医大学附属二院,一个婴儿呱呱落地,取名为高翔,其喻意为希望在无际的蓝天中,高高飞翔。

  一岁,两岁,三岁……

  十三年后的今天,他坐在了爱知中学2004级十四班的教室里。

  他—平凡,学习一般,身高一般,体重一般,长相一般,总之它是一个平凡的人。

  他—“命背”,永远被好友们善意地戏弄着。在某学期的语文课上被老师选中去朗诵课文。从此,他仿佛是“一炮走红”,好友们总是把朗诵的独席让给他。朋友叶子说他是班里最具有叫座力的一位,我倒觉得它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命背”王子。

  他—半途而废,曾学过一年的美术,练过两年书法,打过半年篮球,游过两年泳,学过三年声乐。但总是当新鲜感消逝后,随即就失去了对兴趣的热中,对兴趣的兴趣,也将无限美好的时光暂停在一些看不懂的省略号上。可以说,他是一个不专一的人。

  他—快乐,他自认为人生中最快乐的时光莫过于学生时光。而在学生时代最美丽的就是呆在学校的日子。与同龄人在一起,就是最自然,最释放的。他还真希望:雷霆和应梦雪再把玻璃胶粘在他的脸上,把纯净水洒在他的裤子上,袁直再叫着给他起的外号,李鲲再让他品尝其亲自掌厨的“三明治”,左右同桌再对他施用“暴力”……当然这只是寄托于玩笑中的快乐,一种只有我们同龄人才能体会得到的愉悦,放纵。

  是的,他就是高翔,高翔就是我。确实,十三岁的年华是璀璨的,花样的,令人羡慕的。记得曾经有一部电视剧叫《十七岁不哭》,那也让我们在十三岁多笑吧!

  人生仿佛是一本大辞海,我们现在也仅仅看了十三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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