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旭_600字

首页 > 作文 > 初中作文 > 初三作文/2009-12-16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曾经,有一位帅哥要给我唱歌,我没有拒绝,听了之后才后悔莫及。如果上天给我一次机会,我会对他说7个字:“兄弟,别唱了,行不?”如果还要给他着个拒绝家上次数,我希望——一万遍。他的歌声相当有激情,能在瞬间抓住你的听觉神经,并深情地望着你,仿佛对你诉说心声唱到你沉醉……听着则是心潮澎湃,欲哭不得,欲罢不得。刚想逃避而去之,而他又紧紧握住你的手,不肯放开,你早已崩溃。静静地承受着声音的“炮弹”慢慢摧毁你的心——超级男声!

  在他最柔顺的“秀发”下面,有着一双极具杀伤力的眼睛——“chua!”透过他的眼睛的“水晶棺材”,射出一道光,杀了一堆“恐龙”。那双眼睛有5纳米长,十的负9次方米宽,眨一下眼,就能无情地杀死一个微生物——那是相当狠了!

  从他的整体外貌来看,如同许多同学的书桌堂——杂乱无章,什么鼻子,耳朵的,你“翻”乱了也找不到。

  他还有一个特点,极富个性,每当上课时间,老师讲的极力投入之时,他则举起手来,他充满求知欲望的眼神,身体都半站起来,蓄势待发,相当积极。老师看到后,问到:“XX同学,你有什么问题?”然后他迅速站起来,向旁边迈1步,说1句令老师无奈只语“老师,我想上厕所。”“去吧”

  在以后上课时他也总是频频“发言”。老师都习惯了,一摆头,则心领神会,不再多说。真是“此中有真意,欲辩已忘言。”

  着个人浑身都透着非凡只气,无论是相貌还是行为。这个人你不认识他,你会后悔,你若认识他,会更后悔,(此句无贬意)

  世界之大,非凡多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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