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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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

最近,我读了一本非常好看的书——《时代广场的蟋蟀》。它是美国作家乔治·塞尔登的成名作品,这本书主要讲了乡下的一只蟋蟀,名叫柴特斯,它拥有极高的音乐天赋。它因为太贪吃,掉进野餐篮,就这样,他被人们带到了纽约最繁华的地铁站——时代广场地铁站。在陌生、热闹的环境里,柴特斯认识了善良的塔克老鼠和亨利猫。最后,柴特斯有幸被小男孩玛利欧收留,养在报亭里。柴特斯和它的两个好朋友常常在夜里约会,他们唱、跳、玩各种有趣的游戏。

给我印象最深的是柴斯特不小心咬破了两元钱,原本它可以逃走的,但它没有这样做,而是勇于承担一切责任。小主人玛利欧愿意为它多打几份工来偿还,塔克老鼠拿出了自己所有的积蓄替朋友还债。还有塔克老鼠不小心打翻了火柴盒,引起报亭失火,柴斯特勇于承担责任,甘愿替朋友受罚也不愿意逃跑,它努力地唱歌以减少对小主人家造成的损失。最后的送别晚会更是让人伤感,塔克老鼠和亨利猫依依不舍地挥手告别、小主人玛利欧愿意给柴斯特更多的自由,让它回到乡下,只希望它能快乐地生活……泪水禁不住流了下来,我深深地被柴斯特和朋友们真挚的友情,以及它的强烈的责任心而感动。

这本书让我看到了纯真友情的美好,也教我懂得了要用心对待朋友。我们应该多关心自己的家人、老师和朋友,珍惜自己所拥有的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