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在广是只猫
在路过香樟花园的时候,坐在后排的我习惯性的向西望去,突然一道矫健的身影从我眼前一窜。我猛拍着陈城的胳膊:“陈城,快停车,快停车,我看到胡在广了。”陈城一边踩刹车一边嘟囔着:“大哥,您下手轻点啊。”
胡在广刚刚往那边的灌木丛跑了,下了车我急向那个方向追去。身后“滴滴”两声,陈城摇下车窗冲我叫道:“快点啊,没时间啦!”
我一路小跑到那灌木从旁,温柔的喊着自己的名字:“胡在广,胡在广,喵。”
胡在广是我的名字,也是我和方岚学姐养的猫的名字。
两年前我和方岚学姐刚搬到香樟花园附近,在香樟花园散步时发现一只母猫带着三只小猫仔觅食。这几个大的小的家伙们脏兮兮的,瘦的皮包骨头,一看就是野猫。
方岚学姐抱起那只黑白花纹的小猫,对我说:“我们收养它吧,你看,它多可爱!”她把小猫面向我抱着,两手摆弄这它的小猫爪,让它做拜年状。小猫无助的喵个不停,毛茸茸的脑袋左摇右摆。
见我犹豫了一阵学姐又说:“难道你不喜欢它?”
“喜是喜欢,可是喜欢它就应该让它安安静静的做一只猫啊。”
“喜欢就应该收养它,把它留在身边呵护它。”方岚学姐把猫举放到我的头顶,小猫趴在我脑袋上像顶帽子,我能感觉到它在极力找着平衡,因为我的脖子被它的尾巴挠的痒痒的。她笑眯着眼摸着我脑袋上的猫挑逗它“你说对不对呀,胡在广。”
学姐的话温柔却不容置辩,就像我们还在学校时一样。于是我们养了这只被学姐取了与我同名的猫。
方岚学姐是我女朋友,在一起那么久,我还是习惯叫她学姐。她比我大一届,在学校时她就是我们部的副部长,也就是我的顶头上司。不要看她一副较小模样,其实是个女强人,是我的偶像。
学姐长着瓜子脸,大眼睛,小鼻子小嘴巴的,特别可爱。我喜欢她梳刘海的样子,显得特别温柔,可她自己总是梳着干练的马尾,穿着风格也是职业风,倒是很符合她的性格。
部里的人都很怕学姐,我和他们不同,我是喜欢且怕,其中喜欢大于怕,因此不同。可是我没敢奢望成为学姐的男朋友,所以学姐刻意多安排我和她一起做策划,做宣传的时候我也没多想。直到一个夜黑风高孤男寡女的场合,她突然问我愿不愿意做她男朋友。
学姐说她喜欢我的乖巧安静,好吧,虽然我并不乐意接受这样一个说法,但我很乐意成为她男朋友。
毕业之后,学姐让我去她所在的公司,她说我写的东西挺不错的,在他们创意部门挺适合的。我说我想当一名作家,学姐严肃的盯着我说:“作家,当作家能养活自己吗?社会就是这么残酷,现实点吧我的小文青。”声音温柔却不容置辩。于是我老老实实的去她们公司干创意。
“喵,喵。”灌木丛中传来胡在广两句算是答话的叫声,这才慢慢的探出它那黑白花的脑袋,见到是我才窜过来温柔的蹭我的裤脚。在外漂泊这么久它都脏了,蹭的我一裤腿的毛,我毫不在乎,从几个口袋里一阵乱掏也没找到吃的,我抚摸着它,冲坐在车里的陈城叫到:“陈城,你有吃的没?”
“有,早上买的正在吃。”驾驶位上的陈城嚼着鸡蛋灌饼答道。
我一路跑过去把他鸡蛋灌饼里的火腿肠拔出来送到胡在广面前,全然不顾他的怪叫。这有什么好叫的,这要是以前,胡在广还不屑吃这种东西呢,看着大口吞咽着我手中廉价火腿一边发出“呼噜呼噜”响声的胡在广我有点不舍。
那年胡在广被我们抱回家,我们以为它是我们的开心果,没想到请回来一尊活菩萨,难伺候极了。估计小家伙刚断奶不久吧,什么都不吃,没办法,我和学姐只能给它买专门的猫粮,给它喝牛奶,一只猫吃的比人还好。
那时我们还没什么钱,学姐早出来工作一年,加上过人的能力,已经独当一面,所以这里的“我们”特指“我”,甚至和学姐租的房子啥的主要是依靠她的工资。当家里突然多出一张嘴,而且是挑剔的嘴时,我们的状况就显得捉襟见肘了。
而我们却丝毫不畏惧现状,学姐说她相信我,相信我能给我们还有我们的猫更好的生活,毕竟我在校园里曾是那么优秀。在做出这样的期许时,她总是依偎在我肩膀上,笃定,自信。一度让我以为我真的可以轻易地征服社会。
当我的创意堂而皇之的成为他人的作品,当其他那些庸碌之辈靠着溜须拍马上位,当一些莫名其妙的人因为裙带关系白拿着比我高的薪水时。在同一个岗位上呆了半年多的我不得不重新评判自我,重新审视当下。
我不知道我做错了什么,学姐也不能告诉我我到底错在哪里。她只是说你要改,你要改。
改什么,改成什么?改变成其他人一样吗?改变成我们曾经唾弃与鄙视的那种人吗?
每当我们争吵到这里学姐便无话可说了,我默默地坐到电脑前,扼杀无数的脑细胞,做着一个个策划,我不知道现在的心血以后会成为谁的成功果实,而我那弱小的,可以被无视的名字出现在莫名其妙的“其他人员”之类的名册之下。
学姐温柔的从背后抱着我,轻叹口气对我说:“对不起。”我做了个深呼吸,轻握住她搭在我肩膀上的手告诉她又像在控诉自己:“怪我自己,我不够优秀。”
每当此时胡在广总成为我们打破僵局的契机,学姐稍稍调整情绪便一脸可爱伊人的在我耳边说:“我们去溜猫吧”。我总学不会这样卓越的情绪管理,只好咧着嘴说好。
然而现在我面前的胡在广早已不是当年香樟花园5栋3室的胡在广了,它一眨眼功夫就把陈城的火腿消灭的干净。在添完爪子后它冲我喵的厉害,这个信号只有我明白,我不禁一笑,没想到啊你,在外面这么久还改不了这个臭毛病——这货要喝酒了。
胡在广都快变成野猫了,我难得见上它一次,它既然提出了这种要求,实在不好拒绝。我扭过头对陈城说:“陈城,你开车去附近小店帮我给猫买点啤酒,再多买两条火腿肠。”
陈城尴尬的看着我:“大哥,别让哥们为难啊,你不会是要趁我走一个人溜了吧?这可是岚姐交的任务,我一定得把你送到,你就别为难我了。”
“好好好,我和你一块去行不行。”
“好嘞,不过咱能不能快点啊,都快到点了。”陈城为难的指着腕上的表。
“知道,知道,我是那种人吗?放心,几分钟的事。”
胡在广喝酒这事得怨我,但也不能全怨我。没错,酒是我倒在手心喂给猫喝的,可是方岚不和我闹矛盾,我能生气,能喝酒吗?要是方岚陪着我,我至于拉只猫来陪我对饮吗?
在我不知多少次从升职中失败后学姐终于忍受不住了,她突然出现在我面前,西装革履的,一把夺开我手里的键盘,摔在地上,一脸愠色说道:“你,你是白痴吗?你就不知道也给几个领导送送礼,请他们吃吃饭?”
学姐简直是公司楷模,她现在的职位是我上司的上司,她越来越忙,越来越忙,一个月的大部分时间都被公司派遣到各地谈客户,拉项目,是名副其实的女强人。当她打开门时,我还没把问候的话说出口,她就这样怒发冲冠的责备着我。
我张开嘴,却什么也说不出。默默地捡起地上的键盘。
“别理那个破键盘了,这屋里哪一样东西不是我买的,胡在广,你就是个窝囊废!”这是她第一次这样骂我。
那只与我同名的猫也是许久没见它的女主人,听到这,以为是主人在呼唤它,窜的一下从窗户边跳下来,围着学姐的西服裤蹭,喵个不停。胡在广长大了总是窜上窗户口,我真担心它失足从五楼摔下去,小的时候把它放在家里完全不用管,长大一点我们每天就得带它下楼转转,现在我们不带它出门它就蹲在窗口看风景,怎么叫都不下来。
学姐看着围着她蹭的猫,突然就眼睛一红,身体微微抖动,她哭了。我走过去抱着她,现在的她比以前更强大,身材却依然那么较弱。她把我抱的死死地伏在我怀里大哭肿着眼睛对我说对不起。我亦如鲠在喉,不知道对她说什么好,只是轻轻抚摸着她的背。
“学姐,放我走吧,你知道,我不适合这种生活,我们分手吧。”晚饭后,我带着胡在广去散步时对学姐说。
不知从何时起,学姐变得那么忙,忙到我已经记不清我们没多久没一起溜猫了。我把门打开,冲着坐在窗户口的胡在广叫它的名字,胡在广也知道是要出门了,一溜烟蹿出来,我把门随手关上,没敢看坐在电脑桌前的学姐一眼。
说是溜猫,但我根本没给胡在广套猫链,我只是跟在它后面,不要它离我太远。看着它在灌木丛里撒泼似得耍,我总想到刚收养它时学姐说的话,喜欢所以把它留在身边呵护它吗?我动摇了。
那天我很晚才带胡在广回家。天色一片浑浊,我才冲着灌木丛温柔的说:“胡在广,胡在广,喵。”有时候我很希望胡在广玩着玩着就自己跑掉,安安静静的做一只夜猫,可又很担心它如果跑了,没人照顾它。
领着猫回到家时,学姐一袭居家装,梳着齐刘海,我最喜欢的温柔模样。她走到我面前,抱起黏在我裤腿上的猫,她把猫面向我抱着,两手摆弄这它的猫爪,让它做拜年状,瞪着和胡在广一样水灵的大眼强笑着说:“我们还是爱着彼此的,对吗?”然后她的眼眶就红了,眼泪滴到胡在广黑白花的脑门上。
那次我们没分手,看着眼前如此娇弱的学姐,我想,我应该留在她身边呵护她。
然而,我们的处境并未得到改善,一段短暂的平静之后,我们又回到了之前的状态。从那开始我学会了喝闷酒,学姐长年在外,这大大纵容了我。有时我在家一个人喝,有时叫上陈城陪我喝,但不管哪种方式,我总会在手心倒上些酒逗胡在广,未曾想,此猫还喝上瘾了。
陈城是我同学,毕业后我们难得的一直保留着联系。他在外打拼的不好,后来还学姐介绍他给公司老板当司机。
也许是不得志者的惺惺相惜,我们彼此联系的越来越多,了解也越来越多。还有个重要的原因是他不像其他人一样,说我是吃软饭的。我们在学校时就是朋友,想当年他也是响当当的一号人物,而现在我们却都被现实褪去了光环,这令人无奈的共同点让我们能互相理解。
便利店不远,我们一会就到了。给胡在广买火腿时,我犯难了,我很想给它买最贵的火腿,又担心会把它惯坏了。最后我还是买的上好火腿,胡在广都能一夜间从受宠的家猫变成没人管没人爱的夜猫,还有什么是它不能忍受的?
胡在广刚刚往那边的灌木丛跑了,下了车我急向那个方向追去。身后“滴滴”两声,陈城摇下车窗冲我叫道:“快点啊,没时间啦!”
我一路小跑到那灌木从旁,温柔的喊着自己的名字:“胡在广,胡在广,喵。”
胡在广是我的名字,也是我和方岚学姐养的猫的名字。
两年前我和方岚学姐刚搬到香樟花园附近,在香樟花园散步时发现一只母猫带着三只小猫仔觅食。这几个大的小的家伙们脏兮兮的,瘦的皮包骨头,一看就是野猫。
方岚学姐抱起那只黑白花纹的小猫,对我说:“我们收养它吧,你看,它多可爱!”她把小猫面向我抱着,两手摆弄这它的小猫爪,让它做拜年状。小猫无助的喵个不停,毛茸茸的脑袋左摇右摆。
见我犹豫了一阵学姐又说:“难道你不喜欢它?”
“喜是喜欢,可是喜欢它就应该让它安安静静的做一只猫啊。”
“喜欢就应该收养它,把它留在身边呵护它。”方岚学姐把猫举放到我的头顶,小猫趴在我脑袋上像顶帽子,我能感觉到它在极力找着平衡,因为我的脖子被它的尾巴挠的痒痒的。她笑眯着眼摸着我脑袋上的猫挑逗它“你说对不对呀,胡在广。”
学姐的话温柔却不容置辩,就像我们还在学校时一样。于是我们养了这只被学姐取了与我同名的猫。
方岚学姐是我女朋友,在一起那么久,我还是习惯叫她学姐。她比我大一届,在学校时她就是我们部的副部长,也就是我的顶头上司。不要看她一副较小模样,其实是个女强人,是我的偶像。
学姐长着瓜子脸,大眼睛,小鼻子小嘴巴的,特别可爱。我喜欢她梳刘海的样子,显得特别温柔,可她自己总是梳着干练的马尾,穿着风格也是职业风,倒是很符合她的性格。
部里的人都很怕学姐,我和他们不同,我是喜欢且怕,其中喜欢大于怕,因此不同。可是我没敢奢望成为学姐的男朋友,所以学姐刻意多安排我和她一起做策划,做宣传的时候我也没多想。直到一个夜黑风高孤男寡女的场合,她突然问我愿不愿意做她男朋友。
学姐说她喜欢我的乖巧安静,好吧,虽然我并不乐意接受这样一个说法,但我很乐意成为她男朋友。
毕业之后,学姐让我去她所在的公司,她说我写的东西挺不错的,在他们创意部门挺适合的。我说我想当一名作家,学姐严肃的盯着我说:“作家,当作家能养活自己吗?社会就是这么残酷,现实点吧我的小文青。”声音温柔却不容置辩。于是我老老实实的去她们公司干创意。
“喵,喵。”灌木丛中传来胡在广两句算是答话的叫声,这才慢慢的探出它那黑白花的脑袋,见到是我才窜过来温柔的蹭我的裤脚。在外漂泊这么久它都脏了,蹭的我一裤腿的毛,我毫不在乎,从几个口袋里一阵乱掏也没找到吃的,我抚摸着它,冲坐在车里的陈城叫到:“陈城,你有吃的没?”
“有,早上买的正在吃。”驾驶位上的陈城嚼着鸡蛋灌饼答道。
我一路跑过去把他鸡蛋灌饼里的火腿肠拔出来送到胡在广面前,全然不顾他的怪叫。这有什么好叫的,这要是以前,胡在广还不屑吃这种东西呢,看着大口吞咽着我手中廉价火腿一边发出“呼噜呼噜”响声的胡在广我有点不舍。
那年胡在广被我们抱回家,我们以为它是我们的开心果,没想到请回来一尊活菩萨,难伺候极了。估计小家伙刚断奶不久吧,什么都不吃,没办法,我和学姐只能给它买专门的猫粮,给它喝牛奶,一只猫吃的比人还好。
那时我们还没什么钱,学姐早出来工作一年,加上过人的能力,已经独当一面,所以这里的“我们”特指“我”,甚至和学姐租的房子啥的主要是依靠她的工资。当家里突然多出一张嘴,而且是挑剔的嘴时,我们的状况就显得捉襟见肘了。
而我们却丝毫不畏惧现状,学姐说她相信我,相信我能给我们还有我们的猫更好的生活,毕竟我在校园里曾是那么优秀。在做出这样的期许时,她总是依偎在我肩膀上,笃定,自信。一度让我以为我真的可以轻易地征服社会。
当我的创意堂而皇之的成为他人的作品,当其他那些庸碌之辈靠着溜须拍马上位,当一些莫名其妙的人因为裙带关系白拿着比我高的薪水时。在同一个岗位上呆了半年多的我不得不重新评判自我,重新审视当下。
我不知道我做错了什么,学姐也不能告诉我我到底错在哪里。她只是说你要改,你要改。
改什么,改成什么?改变成其他人一样吗?改变成我们曾经唾弃与鄙视的那种人吗?
每当我们争吵到这里学姐便无话可说了,我默默地坐到电脑前,扼杀无数的脑细胞,做着一个个策划,我不知道现在的心血以后会成为谁的成功果实,而我那弱小的,可以被无视的名字出现在莫名其妙的“其他人员”之类的名册之下。
学姐温柔的从背后抱着我,轻叹口气对我说:“对不起。”我做了个深呼吸,轻握住她搭在我肩膀上的手告诉她又像在控诉自己:“怪我自己,我不够优秀。”
每当此时胡在广总成为我们打破僵局的契机,学姐稍稍调整情绪便一脸可爱伊人的在我耳边说:“我们去溜猫吧”。我总学不会这样卓越的情绪管理,只好咧着嘴说好。
然而现在我面前的胡在广早已不是当年香樟花园5栋3室的胡在广了,它一眨眼功夫就把陈城的火腿消灭的干净。在添完爪子后它冲我喵的厉害,这个信号只有我明白,我不禁一笑,没想到啊你,在外面这么久还改不了这个臭毛病——这货要喝酒了。
胡在广都快变成野猫了,我难得见上它一次,它既然提出了这种要求,实在不好拒绝。我扭过头对陈城说:“陈城,你开车去附近小店帮我给猫买点啤酒,再多买两条火腿肠。”
陈城尴尬的看着我:“大哥,别让哥们为难啊,你不会是要趁我走一个人溜了吧?这可是岚姐交的任务,我一定得把你送到,你就别为难我了。”
“好好好,我和你一块去行不行。”
“好嘞,不过咱能不能快点啊,都快到点了。”陈城为难的指着腕上的表。
“知道,知道,我是那种人吗?放心,几分钟的事。”
胡在广喝酒这事得怨我,但也不能全怨我。没错,酒是我倒在手心喂给猫喝的,可是方岚不和我闹矛盾,我能生气,能喝酒吗?要是方岚陪着我,我至于拉只猫来陪我对饮吗?
在我不知多少次从升职中失败后学姐终于忍受不住了,她突然出现在我面前,西装革履的,一把夺开我手里的键盘,摔在地上,一脸愠色说道:“你,你是白痴吗?你就不知道也给几个领导送送礼,请他们吃吃饭?”
学姐简直是公司楷模,她现在的职位是我上司的上司,她越来越忙,越来越忙,一个月的大部分时间都被公司派遣到各地谈客户,拉项目,是名副其实的女强人。当她打开门时,我还没把问候的话说出口,她就这样怒发冲冠的责备着我。
我张开嘴,却什么也说不出。默默地捡起地上的键盘。
“别理那个破键盘了,这屋里哪一样东西不是我买的,胡在广,你就是个窝囊废!”这是她第一次这样骂我。
那只与我同名的猫也是许久没见它的女主人,听到这,以为是主人在呼唤它,窜的一下从窗户边跳下来,围着学姐的西服裤蹭,喵个不停。胡在广长大了总是窜上窗户口,我真担心它失足从五楼摔下去,小的时候把它放在家里完全不用管,长大一点我们每天就得带它下楼转转,现在我们不带它出门它就蹲在窗口看风景,怎么叫都不下来。
学姐看着围着她蹭的猫,突然就眼睛一红,身体微微抖动,她哭了。我走过去抱着她,现在的她比以前更强大,身材却依然那么较弱。她把我抱的死死地伏在我怀里大哭肿着眼睛对我说对不起。我亦如鲠在喉,不知道对她说什么好,只是轻轻抚摸着她的背。
“学姐,放我走吧,你知道,我不适合这种生活,我们分手吧。”晚饭后,我带着胡在广去散步时对学姐说。
不知从何时起,学姐变得那么忙,忙到我已经记不清我们没多久没一起溜猫了。我把门打开,冲着坐在窗户口的胡在广叫它的名字,胡在广也知道是要出门了,一溜烟蹿出来,我把门随手关上,没敢看坐在电脑桌前的学姐一眼。
说是溜猫,但我根本没给胡在广套猫链,我只是跟在它后面,不要它离我太远。看着它在灌木丛里撒泼似得耍,我总想到刚收养它时学姐说的话,喜欢所以把它留在身边呵护它吗?我动摇了。
那天我很晚才带胡在广回家。天色一片浑浊,我才冲着灌木丛温柔的说:“胡在广,胡在广,喵。”有时候我很希望胡在广玩着玩着就自己跑掉,安安静静的做一只夜猫,可又很担心它如果跑了,没人照顾它。
领着猫回到家时,学姐一袭居家装,梳着齐刘海,我最喜欢的温柔模样。她走到我面前,抱起黏在我裤腿上的猫,她把猫面向我抱着,两手摆弄这它的猫爪,让它做拜年状,瞪着和胡在广一样水灵的大眼强笑着说:“我们还是爱着彼此的,对吗?”然后她的眼眶就红了,眼泪滴到胡在广黑白花的脑门上。
那次我们没分手,看着眼前如此娇弱的学姐,我想,我应该留在她身边呵护她。
然而,我们的处境并未得到改善,一段短暂的平静之后,我们又回到了之前的状态。从那开始我学会了喝闷酒,学姐长年在外,这大大纵容了我。有时我在家一个人喝,有时叫上陈城陪我喝,但不管哪种方式,我总会在手心倒上些酒逗胡在广,未曾想,此猫还喝上瘾了。
陈城是我同学,毕业后我们难得的一直保留着联系。他在外打拼的不好,后来还学姐介绍他给公司老板当司机。
也许是不得志者的惺惺相惜,我们彼此联系的越来越多,了解也越来越多。还有个重要的原因是他不像其他人一样,说我是吃软饭的。我们在学校时就是朋友,想当年他也是响当当的一号人物,而现在我们却都被现实褪去了光环,这令人无奈的共同点让我们能互相理解。
便利店不远,我们一会就到了。给胡在广买火腿时,我犯难了,我很想给它买最贵的火腿,又担心会把它惯坏了。最后我还是买的上好火腿,胡在广都能一夜间从受宠的家猫变成没人管没人爱的夜猫,还有什么是它不能忍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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