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填上质数。26=()+()=()+()=()+()-五年级数学
题文
在( )中填上质数。 26=( )+( )=( )+( )=( )+( ) |
答案
26=3+23=13+13=7+19 |
据专家权威分析,试题“在()中填上质数。26=()+()=()+()=()+()-五年级数学-”主要考查你对 质数,互质数,分解质因数,合数,百以内的连加,连减,加减混合计算及应用 等考点的理解。关于这些考点的“档案”如下:
质数,互质数,分解质因数,合数百以内的连加,连减,加减混合计算及应用
考点名称:质数,互质数,分解质因数,合数
- 一个数只有1和它本身两个约数,这样的数叫做质数。
一个数除了1和它本身,还有别的约数,这样的数叫合数。
1既不是质数也不是合数。
公约数只有1的两个数叫做互质数。
每个合数都可以写成几个质数相乘的形式,这几个质数就叫做这个合数的质因数。
把一个合数用几个质因数相乘的形式表示出来,叫做分解质因数。通常用短除法分解质因数。
考点名称:百以内的连加,连减,加减混合计算及应用
- 学习目标:
能掌握百以内的连加、连减试题的运算顺序,掌握用两个竖式连写进行计算的方法。 - 方法点拨:
1. 运算顺序:
先算出前两个数的和或差,再用这个和或差去和第三个数加或减。
2. 竖式计算:
如计算:28+34+23=
先计算:,再计算:
可连写:
做连加时,数目比较大,不能口算,可以采用笔算。笔算的竖式有两种写法,一种用两个竖式分着写,要注意的是第二个竖式中的第一个加数是前两个加数的和;另外一种两个竖式连写注意是在前两个加数的得数下直接写第三个加数,然后直接计算,不必再把前两个加数的得数再抄一遍。
如计算50-20-28=
先计算:50-20=30,再计算30-18=12
可连写为竖式:
连减的第一步,“52-20”大家可以用口算,不用写竖式,直接写出口算结果,然后与第三个数相减。做题时,可以灵活一些,只要能口算的就可以不写竖式,哪步不能口算再用竖式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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