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写得数。(1)2.7+3.4=(2)4.1-3.2=(3)-=(4)2-=(5)0.125×8=(6)3.6:0.2=(7)×=(8)4.9×3.612×0=-六年级数学

题文

直接写得数。
(1)2.7+3.4= (2)4.1-3.2= (3)-= (4)2-=
(5)0.125×8= (6)3.6:0.2= (7)×= (8)4.9×3.612×0=
题型:口算题  难度:偏易

答案

(1)6.1;(2)0.9;(3);(4)1;(5)1;(6)18;(7);(8)0

据专家权威分析,试题“直接写得数。(1)2.7+3.4=(2)4.1-3.2=(3)-=(4)2-=(5)0.125×8..”主要考查你对  整数,小数,分数,百分数和比例的混合计算  等考点的理解。关于这些考点的“档案”如下:

整数,小数,分数,百分数和比例的混合计算

考点名称:整数,小数,分数,百分数和比例的混合计算

  • 算式中含有小数、分数、百分数、比例中任意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数的运算。叫做他们的混合运算。

  • 运算规律:
    整式,小数,分数,百分数,比例的混合运算,通常是保持整式不变,把小数,分数,百分数,比例统一化为小数;若其中有无限小数也可化为分数,再同分按照分数的运算法则进行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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