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文评奖,是幌子还是为敛财?

首页 > 教育新闻 > 新闻阅读存档/2011-11-13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近日,江苏、北京等地多名小学生未投稿就收到中国青少年作家杯作品大赛组委会发来的获奖通知,只要订书10册以上,就能收到收录其作品的优秀作品选和奖状。记者追踪调查发现,这是一起典型的披着“评奖”外衣的敛财活动。

  教育专家呼吁,这种“敛财式”评奖以不法手段牟取巨额暴利,扭曲孩子的价值观,冲击权威的评奖体系,亟待相关部门加强监管,严厉打击。

  天上掉下“大奖” 孩子家长很纠结

  南京一所小学三年级的小伟日前收到一份“意外”的获奖通知,她的作品“经提名、复评,层层选拔,报评委会研究,被评选为本年龄段20名获奖者之一,被评为银奖”。小伟告诉记者,她的作文原本是登在一家媒体上的,根本没有给所谓的中国青少年作家杯作品大赛投稿,“得奖了应该给我奖励,怎么还要花钱买书啊!”

  天上掉下的“大奖”不仅让孩子感到困惑,也让家长纠结。“现在的骗子把手伸向孩子,真可恨。”家住南京龙江的刘先生告诉记者,这段时间,很多朋友的孩子在报纸上发表文章后,都收到了所谓的中国青少年作家杯作品大赛获奖通知,有的家长明知是假,但为了提高孩子写作文的积极性,还是花钱买了作品选和奖状。刘先生说:“我既不想寄钱给骗子,也不想置之不理,影响孩子写作文的积极性,真纠结。”

  记者调查发现,近年来,江苏、北京、陕西等地的很多小学生都曾遇到过类似的情况,部分家长考虑钱不多,就买个荣誉,鼓励一下孩子,于是“将错就错”花钱买奖。

  主办方名为评奖实为敛财

  中国青少年作家杯作品大赛究竟是真是假?记者根据获奖通知留下的信息,几经周折找到了大赛组委会的办公地址——北京市左安门外南方庄一号富安大厦1010室。

  记者走进这个房间,地板上等待外寄的书籍包裹堆得有近1米高,3名工作人员正忙碌地填写快递详情单。记者以获奖学生家长的身份询问情况,一名40岁左右的女性工作人员没停下手中工作,不耐烦地说:“通知上都说得很明白,只要打钱过来,我们就发书发奖。”

  记者要求拿一本样书看看,遭到拒绝。“你都没汇钱,现在出版的作品集中还没有你孩子的作品,我们会在收到钱后的两个月内重新出版有你孩子作品的优秀作品选。”工作人员这样解释。

  在一名工作人员的办公桌上,记者看到印泥上排放着4枚印章,桌子上一叠奖状已经盖上4个红红的印章,和获奖通知上的印章相同,分别是中国青少年作家协会、北京千千结文化中心、中国新文化出版社有限公司和中国青少年作家杯作品大赛组委会。

  中国青少年作家杯作品大赛组委会称,此次大赛由清华大学文学研究所等机构支持,由中国青少年作家协会、北京千千结文化中心等共同组织,已经成功举办14届。但记者从清华大学新闻中心核实,该校没有文学研究所这个机构。此外,记者通过北京市工商局主办的北京市企业信用网查询获悉,北京千千结文化中心于2008年12月5日注册成立,注册资本1万元,成立还不到3年,如何能“成功举办14届大赛”?

  记者随后又通过民政部主管的中国社会组织网查询,也找不到中国青少年作家协会的登记备案记录,按照规定,全国性的合法组织必须在民政部登记备案。江苏省公安厅一位印章管理专家表示,印章只能由所属单位和机构持有,本次大赛一位工作人员持有、使用4枚印章,显然不妥。

  业内人士分析,从各方情况看,中国青少年作家杯作品大赛显然是打着“国字号”社团组织名号,从网络上收集刊发在报刊上的小学生作文,根据作文中留下的地址信息寄发获奖通知,要求家长出钱买书,借此敛财。

  谁来斩断伸向孩子的黑手?

  “敛财式”小学生作文评奖不仅骗取家长钱财,而且严重影响孩子的价值观,更可能对孩子身心健康造成伤害。教育专家表示,工商、教育、民政等相关部门应联手执法,遏制教育领域日益泛滥的“敛财式”评奖。

  江苏省家庭教育研究会理事、南京师范大学教科院副教授殷飞分析,多数“敛财式”评奖中,“国字头”的协会是假的,公章是假的,奖状是假的,可以说,除了“敛财”这个目的是真的,其余都是假的。

  殷飞认为,家长一旦参与这种“敛财式”评奖,潜在的后果不堪设想。如果谎言被揭穿,孩子将面临巨大的道德压力,自信心可能受到严重打击;如果谎言不被揭穿,孩子则容易形成“不劳而获”的价值观。

  长期从事小学教学管理的冯爱东校长表示,骗子正是利用家长“孩子证书越多,越有竞争力”的心理,精心设计名目繁多的评奖活动,有的还在北京举办各种颁奖互动环节。而少数家长、孩子的虚荣心,也给骗子提供了生存的土壤。

  冯爱东认为,教育孩子,家长不能急功近利。家长花钱可以买来奖状,但买不来孩子的自信,买不来孩子的能力。广大家长应有正确的教育观念,自觉抵制,保护孩子不受“敛财式”评奖的影响。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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