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三大突破”为路径 推动教育事业跨越发展
推进青海教育事业跨越发展,基础在于坚持好优先发展教育的方针,关键在于落实好《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要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青海重点努力在三个方面实现突破。
在加快推进中小学布局调整上取得新突破
青海教育特别是义务教育发展的一个突出问题是,全省中小学布点多、规模小、成本高、效益低,办学质量参差不齐,城乡区域教育发展很不平衡。为了解决好这个问题,经过深入调研和海南州中小学布局调整试点,我们提出“区域均衡、城乡共进、分类指导、整体推进”的总体要求,重点抓好四个“结合”:把中小学布局调整与推进城镇化、新农村新牧区建设结合起来,坚持整合资源,实现适度规模集中,提高办学质量和效益;把中小学布局调整与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结合起来,确保到2012年,在全省基本实现以县为单位的义务教育在办学条件、师资力量、管理水平、教学质量上初步均衡,为更大范围、更高水平均衡奠定坚实基础;把中小学布局调整与校舍安全工程结合起来,集中财力、物力、人力开展校舍危房改造、抗震加固,限期消除校舍安全隐患,使城乡中小学校舍成为最安全的建筑;把中小学布局调整与大力改善教学设施结合起来,按照国家办学标准配齐配好教学仪器、音体美设施、图书和信息化教学设备。总之,通过不懈努力,促进全省教育特别是农牧区基础教育实现从“有学上”到“上好学”的转变,从分散办学到规模办学的转变,从非正规办学向正规办学的转变,从传统性办学向现代化办学的转变,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更加公平、更高质量、更加多样化教育的需求,让学生家长满意。
在着力加强教育薄弱环节上取得新突破
青海教育事业发展要上层次、提质量,必须集中力量破解发展难题,着力加强学前教育、高中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民族教育等关键环节,深化改革创新,加大支持力度,全面提升教育整体发展的科学化水平。一是大力普及学前教育。坚持政府主导、公办民办并举,大幅增加政府投入,制定实施扶持政策,大力鼓励和引导民办力量进入学前教育领域。进一步完善和推广山区、牧区学前教育巡回走教模式,在大通、乐都、贵德、海晏等15个县开办899个巡回走教点的基础上,在全省构建以乡镇中心幼儿园为主导、以走教点为补充、全面普及的学前教育办学体系。研究解决幼儿教师队伍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幼儿园编制标准,根据需要核定公办幼儿园编制,切实提高幼儿教师队伍整体素质。通过不懈努力,力争到2015年我省学前教育走在西部前列。二是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合理确定普通高中规模和比例,探索适合青海实际的高中办学模式,推进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全面提高普通高中教育质量。特别注重优化全省普通高中教育资源布局,加强内涵建设,集中力量改造提升一批薄弱学校。三是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推动职业教育与市场需求和青海产业发展协调衔接,加强政府统筹和部门协调,进一步改善职业教育办学条件。(下转第十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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