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普及水平 着力扩大学前教育资源

首页 > 教育新闻 > 新闻阅读存档/1970-01-01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陕西 幼儿园覆盖全部行政村

  一、总体目标

  大力推动县、乡公办幼儿园建设,幼儿园(班)覆盖全部行政村;形成学前教育县、乡两级骨干体系和县、乡、村三级服务网络。制定出台相关标准及政策;积极推进0至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到2013年底,基本实现学前一年免费教育,学前两年毛入园率达到85%,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75%。

  二、主要任务

  (一)加快公办幼儿园建设。建成105所县城标准化幼儿园,1000所公办乡镇中心幼儿园,实施好国家中西部农村学前教育推进工程试点项目。

  (二)逐步实现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支持街道、农村集体、企事业单位和公民个人举办普惠性幼儿园;幼儿园覆盖全部城镇小区和行政村。

  (三)全面实施学前一年免费教育。从2011年9月起,全省所有公办幼儿园免收入园保教费,民办幼儿园比照公办幼儿园标准减收。

  (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全省统一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新任教师。对15000名教师、1800名园长、150至300名培训管理者进行培训。扩大高等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招生规模。

  (五)加强对0至3岁早期教育机构的审批和管理,形成科学的早期教育指导方案。每个县建立1所特殊儿童随班就读康复资源中心。

  (六)规范办园行为,防止和纠正“小学化”倾向。强化幼儿园安全卫生保健工作,建立全覆盖的幼儿园安全防护体系。全面排查、分类治理,清理整顿无证办园。启动学前教育办园体制改革试点项目。建立幼儿园信息管理系统。

  三、工作要求

  (一)各级政府要加大统筹力度,把学前教育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立学前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成立推进学前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解决学前教育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二)省级有关部门制定完善各类幼儿园办园标准、收费标准、教职工编制标准及学前一年免费教育的实施办法。

  (三)统筹编制学前教育推进工程专项建设规划,充分利用中小学布局调整后富余校舍和公共资源改扩建公办幼儿园。

  (四)省上每年安排2亿元学前教育经费,用于支持城乡幼儿园建设和学前一年免费教育,各市、县(市、区)也要设立学前教育专项经费。

  (五)制定和完善财政、税收、金融和土地等优惠政策,鼓励和扶持城镇小区、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力量举办普惠性幼儿园。着力保障农村留守儿童入园,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

  (六)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设立专门机构,对学前教育实行统一归口管理。加强审批和管理,规范办园行为,坚持科学保教,防止和纠正“小学化”倾向。

  (七)建立健全监督体系,加大督查力度。将学前三年毛入园率作为考核各级政府教育工作以及“双高双普”和“教育强县”的重要指标。逐级签订责任书,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解读

 形成全社会支持学前教育的良好局面

  陕西省省长 赵正永

  陕西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学前教育,大力实施三年行动计划,形成了党委、政府强力推动,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全社会关心和支持学前教育发展的良好局面。

  一是认真落实政府在发展学前教育中的责任。我们把发展学前教育作为政府一项重要职责,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按照重大民生工程予以推进。省政府先后制定了《关于大力发展学前教育的意见》、《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等一系列文件。各级政府成立学前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省委、省政府决定将学前教育作为考核各市工作的重要指标,定期进行专项督查。

  二是加快推进标准化幼儿园建设。在全省建设1000所公办乡镇中心园,力争公办园占比达到70%左右,学前三年教育普及率达到80%以上。今年建设441所,明年春季投入使用。利用中小学布局调整后富余校舍进行改扩建。

  三是严格学前教育资源管理。各级各类幼儿园全部纳入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归口、分级管理。建立教育行政部门前置审核制度,促进城镇小区配套园建设,小区幼儿园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无偿移交教育部门管理。已建小区幼儿园,使用权收归当地政府统筹管理。对企事业自办园,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减免租金等支持面向社会开放。完善和落实年检制度,杜绝无证办园。

  四是进一步加大学前教育投入力度。把学前教育经费列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新增教育经费向学前教育倾斜,今年全省比例将达到5%。省本级在已安排2亿元基础上,再新增2亿元。省上对新建园每所补助100万元,改扩建的每平方米补助500元。建立生均经费拨款制度,按平均每生每年200元标准,由省、市、县共同负担。

  五是落实和完善“一免一补”政策。9月1日起我省实行学前一年免费教育,对困难家庭幼儿、残疾幼儿、孤儿每天补助生活费3元。今后逐步扩大免补范围、提高补助标准,使更多的幼儿得到实惠。

  六是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对公办幼儿园进行核编、定岗。鼓励高校设立本科幼教专业,做好初中起点五年制专科学历教师培养工作。加快省教育学院组建幼教师范学院。鼓励教师到基层和农村任教。省上在边远贫困地区设立巡回支教点,一次性补助资金1.5万元。健全省、市、县、园四级培训网络,实施全员培训,省级培训园长、教师每年不少于5000名,每五年进行一次轮训。

  七是强化教师资格管理。对所有在职教师进行资格认定,持证上岗。现有民办幼儿园教师重新认定资格。按照“省考县选”方针做好新任幼儿教师公开招聘,中小学富余教师经培训考核后转岗到学前教育

  八是落实幼儿教师待遇。公办园、机关事业幼儿园教师纳入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管理体系,享受同等待遇。对基层民办幼儿园有资格的教师给予补贴,使其待遇达到当地平均工资水平。

  九是全面提高幼儿教育质量。重视办园质量,促进内涵发展。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保教结合,防止和纠正幼儿园教育“小学化”倾向。

  十是建立全省学前教育信息系统。今年年底前初步建起全省学前教育信息管理系统,与计生、公安、财政、卫生等部门的网络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把幼儿园和适龄儿童基本信息全部录入,杜绝“吃空饷”现象。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保安人员,不断强化幼儿园安全保障工作。

  福建 学前三年入园率达到93%

  一、目标任务

  扩充学前教育资源。2011年,全省新建幼儿园453所,改扩建240所,城乡新增15万个学额,学前三年入园率达到91%,实现每个街道(乡镇)均有公办幼儿园。2012年,新建幼儿园415所,改扩建257所,城乡新增12万个学额,缓解城乡接合部和城区“大班额”现象,学前三年入园率达到92%。2013年,全省新建幼儿园341所,改扩建328所,新增10万个学额,学前三年入园率达93%,幼儿园班生额基本达到规定要求。

  提高师资配备和专业水平。2011年新增幼儿园教师3853名,幼儿教师专业合格率达到70%以上。2012年新增幼儿园教师7200名,教师专业合格率达85%以上。2013年具备专科以上学历的专任幼儿教师达50%以上。

  提高学前教育质量。至2012年幼儿园均达到办园基本条件,2013年各级各类幼儿园办园水平普遍提高,省级示范性幼儿园达150所。0至6岁儿童家长或看护人员普遍获得科学的早期教育指导。

  二、主要举措

  一是规划布局,实现学前教育机构布局全覆盖。按照城镇服务人口1万人、农村服务人口3000至6000人设置1所幼儿园,人口较少无法独立建园的建制村,采取多种形式为适龄幼儿提供接受学前教育的机会。

  二是公办民办并举,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实施“公办园近期发展计划”和“四个一批”(新建、改扩建;多元主体举办;盘活资产设立;改造提升等),多渠道扩大公办学前教育资源。实施普惠性民办园资助等形式积极扶持民办园,满足人民群众需求。

  三是落实“五有”政策,加大财政投入保障力度。做到预算有科目、增量有倾斜、投入有比例、拨款有标准、资助有制度。

  四是配齐配足教职工,提升学前师资队伍素质。按照员生比1∶7至1∶8配齐配足教职工。

  五是坚持科学保教,提高保育教育质量。建立覆盖辖区各类学前教育机构的片区教研网络,制定保育教育质量评估标准,修订准入标准,完善动态监管制度,严格收费管理行为。

  六是落实政府职责,完善管理机制。明确省、市、县、乡镇政府职责,构建以乡镇(街道)公办中心园为核心,延伸至区域内各建制村(社区)的学前教育管理网络。明确部门分工,建立学前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和联合执法机制。完善督导评估机制,健全学前教育发展督政、督学制度。

  三、有关工程项目

  1.实施“公办幼儿园近期发展计划”。2011至2012年按分类分档定额补助和奖补方式全省新建、改扩建469所公办园,其中,2011年省级财政安排4亿元建设169所公办园。

  2.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对获得办园许可,入园幼儿人均月收费在150元(不含伙食费)以下的民办幼儿园,由省级财政按在园幼儿数予以每人每年100元补贴。

  3.建立学前教育资助体系。2011年起省级财政对城乡低保家庭儿童给予每人每年1000元保教费补贴。

  4.落实幼儿园建设用地。幼儿园与城镇化同步规划,旧城改造和新区建设中,承建方按照土地出让合同和标准建设幼儿园,建成后将房产产权交教育主管部门举办普惠性幼儿园。

  ■解读

   初步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服务体系

  福建省委常委、副省长 陈桦

  2010年11月,福建省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的意见》,并召开了全省加快学前教育发展工作会议。今年4月,省政府出台了《福建省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全省87个县(市、区)全面完成学前三年行动计划制定工作,明确了未来三年福建省学前教育发展的时间表和路线图。

  着力提高普及水平。进一步提高学前教育普及水平,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推进福建省学前教育发展主要目标。计划要求在2010年适龄儿童入园率达90%的基础上,三年内再提高3个百分点,达到93%,重点提高农村学前教育入园率,三年内农村学前教育普及率提高5个百分点,达90%,并在有条件的地方,逐步推进学前教育一年免费教育,满足群众对学前教育的需求。

  着力扩大学前教育资源。经过三年努力,初步构建布局合理、覆盖城乡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新增37万学额,有效缓解“入园难”。在办学体制上,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民办并举,组织实施公办园三年建设计划,出台扶持民办园措施,2012年有效解决城区和城乡接合部“大班额”问题。在工作重点上,把扩大农村学前教育资源作为重要突破口,将幼儿园作为新农村公共服务设施统一规划,优先建设,多渠道扩大农村学前教育资源,完善县、乡、村学前教育网络。

  着力增强普惠性。坚持公益性,大力发展普惠性公办幼儿园。通过新建改造扩建一批、多元主体举办一批、盘活资产新设一批、改造提升扩大一批,多渠道发展公办园。2011年新建、改扩建695所公办园,实现每个街道(乡镇)有一所公办园目标。

  着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把教师队伍建设作为发展学前教育的关键性工作。首先,保证足额配备教师,公民办幼儿园都必须按标准配备,将其列入办学许可要求。增加一批公办园教师编制,通过扩大培养规模、公开招聘一批、小学富余学科教师转岗一批、非学前教育专业师范类或非师范类高校毕业生转专业补充一批等,多渠道补充幼儿教师。2010年新增幼儿教师3200名。其次,全面提升幼教师资整体素质。实施农村和民办幼儿园教师(园长)教育教学能力提升计划、“送培下乡”活动、开展五年一周期的教师轮训。再其次,大力改善幼儿教师待遇,公办幼儿园教师纳入绩效工资范围,与中小学教师同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