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强化教育优先发展问责制

首页 > 教育新闻 > 新闻阅读存档/2012-10-12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本报讯(记者 柯昌万)记者从10月10日召开的陕西省县级党政领导优先发展教育彬县现场会上了解到,陕西省将强化对市县领导干部优先发展教育督导考核,推动县域教育优先发展。对督导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将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分管领导年度考核为“不合格”的,不能提拔任用。

  陕西省委副书记孙清云表示,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推进县域教育科学发展,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责任重大。建立教育优先发展问责制,加大对党政领导干部履职情况的考核力度,就是要夯实县级党委、政府发展教育的责任,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加强调研指导,当好“教育书记”、“教育县(区)长”,使教育真正成为“一把手”工程。

  据了解,陕西省从2011年开始建立教育优先发展问责制,加大了对党政领导干部履职情况的考核力度。近几年,陕西省、市两级组织和教育督导等部门根据有关要求,对54个县(市、区)的216名县级党政领导干部进行了优先发展教育的督导考核,进一步夯实了县级党政领导优先发展教育的领导责任,为优先发展教育创造了良好条件。

  陕西通过大力创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合格县,提高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并实现城乡一体,公共教育资源配置逐步均衡;出台义务教育办学基本标准,各级财政教育投入大幅提升,学校育人环境进一步优化,农村地区、贫困地区的学校面貌、办学条件焕然一新。(下转第七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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