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农村教育的“民心工程”

首页 > 教育新闻 > 新闻阅读存档/2012-10-24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亲历者说  

“农村校办学条件一年比一年好”

  我叫李承宽,是青海省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教育局局长,土生土长的大通人。干了这么多年教育,我眼看着国家对农村娃娃的教育问题一天比一天重视,农村学校的办学条件一年比一年好,也目睹了农村教育一年好过一年的巨大变化。

  当了将近4年的教育局长,我可以坦率地说,正是因为国家在义务教育经费投入方面有了很好的保障机制,现在,农村娃娃们上学的路平顺多了,你不知道,这为我们做农村教育工作不知免去了多少苦口婆心的劝说,减掉了多少东挪西借的烦恼。现在,农村教育工作做起来省心多了。

  (下转第六版)

  政策背景

  农村义务教育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

  为促进农村义务教育持续健康发展,2005年10月,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对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做出决策。12月,国务院发出《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决定从2006年开始,用5年时间,将农村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建立中央和地方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2008年,中央出台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基准定额。2009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全部落实到位。2010年、2011年两次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达到中西部地区小学生均每年500元、初中生均每年700元,东部地区小学生均每年550元、初中生均每年750元。

  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实施后,农村学校公用经费大幅提高,办学条件得到进一步改善,农村义务教育的普及水平得到进一步巩固提高,城乡之间义务教育发展水平的差距进一步缩小,为高质量、高水平地普及和巩固农村义务教育提供了有力保障。

  本报记者 李凌 整理

  (数据来源教育部网站) 制图 李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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