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定点监督中小学减负

首页 > 教育新闻 > 新闻阅读存档/2012-03-19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本报讯(记者 刘玉)记者日前从辽宁省教育厅获悉,为使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工作取得实效,该省决定将20所省示范性普通高中、20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0个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作为重点监督对象,并实施周报制度。

  据了解,包括辽宁省实验中学、东北育才教育集团在内的20所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和大连市格致中学、本溪市实验小学在内的20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都是当地老百姓心目中的“热点校”。沈阳市飞跃教育培训学校、铁岭市外研口语培训学校等20个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也在当地比较知名。对这些办学主体进行全面督导监察,可以有效引导学校和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步入规范、有序、健康发展的轨道,从而使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工作不走过场,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据悉,对20所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和20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主要监督学生上下学时间;寄宿制学校学生起床时间、就寝时间;学校课程开设情况及作业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情况;学校、教师违规补课情况;教辅材料征订情况;规范考试情况;学校是否按规定招生。对20个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主要监督是否按照审批许可的范围开展文化补习;是否以某中小学名义开办直升班、预备班;是否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上课。

  据了解,辽宁省教育厅为此成立了专项治理组,并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对违纪违规行为的举报、投诉,省教育厅将直接或协调相关部门对违纪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此外,辽宁省教育厅还将对全省中小学办学行为进行全面督导检查,并通过采取随机暗访的形式加强监督。辽宁省教育厅通过文件形式,要求市、县两级把对办学行为的督导检查作为重点工作、常态工作抓紧抓实。省级每年将不定期对各市进行督导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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