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长效机制确保4%目标实现

首页 > 教育新闻 > 新闻阅读存档/2012-03-08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本报记者 柴葳 刘琴

  温家宝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指出:“中央财政已按全国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的4%编制预算,地方财政也要相应安排,确保实现这一目标。”

  如何确保4%教育投入目标如期实现?如何建立教育投入长效机制?如何提高教育经费的使用效率?围绕这些问题,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民进中央副主席朱永新,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洪宇,全国人大代表、湖南省人民政府教育顾问张放平,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大学原党委书记闵维方,全国政协委员、华东师范大学原党委书记张济顺等5位代表委员积极建言献策。

  强化政府责任,确保4%落实到位

  从年初列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到第二年公布预算执行情况,4%的实现还需要经历一整年的攻坚克难,强化各级政府的教育投入责任是确保4%如期实现的前提。

  周洪宇:4%实现以后,一个现实的问题就是各级政府的教育投入责任。需要进一步规范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制度,通过上级政府进行差异性财政拨款,以补偿贫困地区本级财力的不足。建议进一步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强化省级财政教育支出的统筹责任,防止支出责任过度下移。省级人民政府要加大对本行政区域内经济欠发达地区的教育转移支付力度。

  张放平:确保4%目标落到实处,还需要对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结构进行调整。目前,中央财政按照4%的目标把任务分解到各级政府。我看到湖南省分解的任务,分解到县的任务相当繁重,每个县要增加将近1亿元左右。这对于一些本级财政收入仅两三个亿的县来说,很难完成。针对这种情况,建议中央加大对教育的投入,调整支出结构。此外,建议财政部修改确保4%目标的评价指标体系。现在的评价指标体系,教育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例是弹性的,没有规定一定要落实多少,只要有所增加就行,而4%的目标要实现,关键在这一块,这个指标应该是刚性的。

  建立长效机制,巩固财政性教育支出水平

  4%的实现之路之所以走了十几年,原因是在国内生产总值逐年大幅提升的背景下,实现4%有难度,这也提出了“后4%时代”如何巩固4%的成果,确保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不出现下滑的新命题。

  朱永新:4%目标落实后还要巩固很长时间。巩固4%要解决一些问题,比如4%应该包含哪些经费?对4%的内涵要有清晰的界定,全国要有统一的标准,同时应建立4%的内容界定和国际比较标准。还要建立向各级人大报告4%落实情况的制度,并列入各级政府的工作报告。

  周洪宇:应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的长效保障机制。从仅仅以考察财政投入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的视角,进一步拓展到全社会多元筹资的视角,加大民间资金投入,形成多元筹资渠道,更大幅度地增加教育投入。我国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的主渠道薄弱、结构不合理,财政性教育经费事权、财权不统一,对多元化筹措教育资金的政策扶持力度不够,严重制约了我国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亟待制定教育投入保障法来规范。要通过立法和行政手段,制定出我国教育的最低保障线;应规定各级政府年度教育投入总量、本级财政支出比例年增长率;应强调拓展教育经费来源渠道,形成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的格局。各地区要加强对落实教育投入法定增长、提高财政教育支出比重、拓宽财政性教育经费来源渠道各项政策的监测分析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政策执行中的相关问题。建议实行教育经费执行情况监测制度,以及经费投入公开、公证制度。各级政府教育投入的主要指标每年要进行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提高使用效率,用好用巧新增教育经费

  4%目标实现后,如何将钱用在刀刃上,真正解决教育改革发展中亟待解决的难题,真正促进教育公平、质量、效益的提升,成为关注的焦点。

  张济顺:政府工作报告强调“提高使用效益”,我觉得提得非常到位。其实就是钱怎么花的问题。如果只用于硬件建设或形象打造,只做锦上添花的事情,那就没有发挥足够的效益。所以,在4%教育投入目标实现后,更重要的是要从制度上入手,建立长效的监督评估机制。

  朱永新:4%目标实现后,钱要怎么花?钱投下去,不能过于粗放,不看效果。比如中职生每人每年1500元的国家助学金,应不应该城乡学生统一标准,如果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倾斜,更能起到激励作用。(下转第二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