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多举措遏制中考违规

首页 > 教育新闻 > 新闻阅读存档/2012-04-05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本报讯(记者 杨占苍)河北省日前出台多项措施遏制中考前后出现的各种违反规定和违背教育规律的行为,造成恶劣影响的予以全省通报批评,并追究当地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河北省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违反规定提前结束初中毕业年级课程或擅自删减非考试内容、乱编滥印各种形式的复习资料等;不得进行各种名目的区域性升学模拟考试;高中不得采取违规措施争夺优质生源。

  针对一些学生“在城里就读,在农村中考”,抢占高中分配指标的情况,河北省规定,学校不得接收无学籍学生,不得随意转出或接收学生,严禁挂空籍和无籍就读。对违反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出现未经批准转出或接收学生、中考报名作假等扰乱招生秩序的行为,一经查实将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