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一体化理论的完善

首页 > 教育新闻 > 新闻阅读存档/2012-05-21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佟家栋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区域化趋势的不断增强,国际贸易自由化的整体水平日益提高。由于单边化、区域化、多边化的发展,各国政府经常使用的传统关税壁垒和非关税壁垒受到限制,但李斯特的贸易保护理念并没有消亡,而是把显现的方式转变成了隐含的措施,贸易保护并没有停止。原产地规则就是从以前具有单纯的贸易统计职能的技术工具,上升为现代性的贸易保护工具,成为商业政策中的一种规则。

  对贸易者而言,它是一种技术标准和行政管理手段;对进出口的生产商而言,它是实现商业目标过程中的绊脚石;对经济学家而言,它是影响贸易流动效率、扭曲资源配置的潜在贸易工具;对政治家而言,它是配置政治偏好、改变经济激励的有效工具。原产地规则对一个国家或区域的贸易结构、资源配置的方式和政治激励产生了重大的影响。虽然它本身不是一种贸易政策,没有学者像分析传统的贸易政策那样来分析原产地规则的经济效应,但它在贸易的执行过程中,却充当了贸易政策的角色,起到了贸易保护作用,甚至超越了贸易政策的静态效应,产生了对贸易结构的动态效果。

  一个国家的原产地规则是一个政府自己掌控的权利,它影响的仅仅是一个国家的产业结构、贸易结构;而一个区域的原产地规则是成员国之间政治、经济利益博弈的结果,它将对整个区域乃至区域外部的贸易结构、投资结构和政治激励产生重大影响。单边化、区域化、多边化是一个国家实现贸易自由化的三种方式,其中区域化以其独有的优势成为当今各国贸易自由化的首要选择。自20世纪80年代起,区域经济组织获得了蓬勃发展,但其实际的执行效果并未达到所希望的自由化程度。一种隐藏的贸易保护工具——原产地规则越来越引起政府和学术界的关注。

  成新轩教授敏锐地捕捉到这一问题,在其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研究成果《重叠式自由贸易区理论与实证研究》中,详尽地阐述了区域一体化迅猛发展带来的原产地规则职能的演变,主要体现在强化了区域成员国的经济和政治利益、原产地规则与产品生产阶段的融合程度日益加深、超越于WTO规则之上、提高了对外的保护程度等方面。正是这些职能的变化,使原产地规则由原来的技术工具转变为潜在的贸易保护工具。成新轩教授通过分析原产地规则对自由贸易区中间产品、最终制成品的影响机制,得出了原产地规则作为贸易保护工具对自由贸易区产生的贸易创造效应、贸易转移效应,进而阐述了对区域福利水平的影响。这些分析,不仅补充了传统贸易保护政策的经济效应理论,而且充实了自由贸易区理论。

  《重叠式自由贸易区理论与实证研究:基于原产地规则的分析》 成新轩著 人民出版社

  (作者系南开大学副校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