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息“加减法”落实每天锻炼一小时

首页 > 教育新闻 > 新闻阅读存档/2012-05-28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本报讯(记者 李小伟)5月23日早上7点40分左右,上海市嘉定区南苑中学八年级(1)班赵培杰就来到学校,8点钟,他和同学一起参加课间操活动,而到了下午4点半,他就可以和同学们一起离开学校了。

  像赵培杰一样,上海市的学生从2007年开始,不再需要早起赶着上课了。2007年上海市颁发了《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认真执行中小学作息制度的通知》,要求小学和初中(寄宿制学校除外)分别实行上午8点15分以后和8点以后安排集体教育活动的作息制度,不得提前安排集体教育教学活动;下午放学时间中学为4点半,小学为3点半;并将中小学生每节课时调整为40分钟和35分钟。上海市同时要求中小学生睡眠时间必须保证在8小时以上。这些举措让该市的广大中小学生从繁重的学习负担中解脱出来。

  为增加学生的体育活动时间,从2011学年起,上海市在全市小学阶段试行“快乐活动日”,即每周安排半天不上文化课,不布置学科作业。学校根据办学特色和学生特点,安排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让学生在轻松愉悦的体验中激发兴趣、开发智力、强身健体。

  这样一来,减轻了学生的负担,增加了学生参加体育活动的时间。通过做“加减法”,上海市有效保证了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