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面积限制有望调低

首页 > 教育新闻 > 新闻阅读存档/2012-05-29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资料图片

  □新闻回放

  近日,媒体报道,在《佛山市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入读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实施办法》的政策性借读条款中,有一条是“住宅面积不低于80平方米”,不少在佛山买房子的家庭,因为房子面积不够被挡在了公立幼儿园的门外。

  ■本报记者 王强 李凌

  幼儿园对政策理解有误

  家住广东省佛山市大沥镇的梁先生的孩子今年3岁。虽然不是本地户籍,但他是在本地拥有合法房产的业主。当梁先生到黄岐中心幼儿园报名时,门前张贴的招生通知把他惊住了。只见“招生对象”项下写着:“大沥镇户籍的适龄幼儿或者父母在大沥镇购买80平方米以上(含80平方米)房产并已有房产证的适龄幼儿。”而他家的房产证上的面积写的是79平方米。

  黄岐中心幼儿园园长梁婉云说:“‘80平方米’的出处是《佛山市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入读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实施办法》,这个办法规定,‘外来人员享受免费义务教育须购置商品住宅建筑面积不低于80平方米’。”

  对此,佛山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这件事主要是幼儿园将佛山外来工子女入读政策的适用范围作了错误理解,将政策规定的16项入读条件简化成一项条件,目前幼儿园已取消了该做法。

  据这位负责人介绍,关于80平方米的这一条规定,佛山从2004年就开始实行了,当初制定这一政策,主要是想为非本地户籍人士子女享受本地户籍学生同等待遇多开辟一条新途径,至于为什么定在“80”这一标准,主要是考虑到当初佛山的经济适用房的标准面积为80平方米,由于没有更科学的数据,所以当时参照了这一标准。“这一政策的设立,使更多非本地户籍人士子女享受到了与本地户籍学生同等的待遇,多年来,这一群体的数量位居16类政策性借读生的第二位,每年约有近1万名非本地户籍学生凭此条件入读了公办学校。”

  普通借读生按照积分值安排入读

  记者在《办法》中看到,《办法》设置了与本市户籍学生同等待遇的“政策性借读生”类别,共有优抚群体类、引进人才类、投资贡献类、境外群体类、其他类共5大类16小类,而“住宅建筑面积不低于80平方米”的条款包含其中。另外,除了政策性借读,还有普通借读。

  “住宅80平方米仅是安排非本地户籍常住人口子女入读公办学校的充分条件,而不是必要条件。非本地户籍常住人口子女入读佛山市公办学校分为政策性借读生和普通借读生两类。政策性借读生共有16个条件,满足其中1条,就可以入读公办学校。”佛山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在满足本市户籍人口子女入学基础上,按先政策性借读生后普通借读生的办法安排入读。原则上要求必须全部安排政策性借读生入读公办学校。普通借读生在公办学位不足的情况下,实施积分入读制,按积分高低安排公办学位。

  据这位负责人介绍,目前在佛山的非佛山户籍人士适龄子女达30.7万人,73%就读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占比位居广东全省前三位。教育部门和学校腾出了四成多的学位用于安排非本地户籍人士子女就读。目前,该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中本地户籍的学生与非本地户籍的学生比例超过6:4。“虽然我们尽了最大努力,但仍然无法满足所有非本地户籍人士子女入读公办学校的需求。不过,我们将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逐年加大对非本地户籍学生的财政保障力度,以争取让更多非本地户籍人士子女入读公办学校,不排除调低住宅具体平方米数限制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