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毕业生距离高技能人才有多远
编者按:毕业生的就业状况是检验学校人才培养质量最直观的“尺子”。虽然,高职毕业生就业率与平均薪资在过去三年里连续上升,没有出现“就业难”问题,但能否就认为合格的高职毕业生一定就是合格的“职业人”呢?未必。高职院校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的定位与普通本科有着很大不同,但目前对于其人才培养质量评价,却与普通院校没有本质区别,未能体现培养高技能人才的特殊要求。究其原因,在于缺乏一套针对高职院校学生的职业能力标准以及按照这一标准构建的科学评价体系。
■李小娟
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的目标是高技能人才,但高职毕业生是否就能称得上高技能人才?高职院校高技能人才培养的成效如何?这需要进行科学地绩效评估。
现有评价系统存在“三大缺陷”
从评价方式上看,现有高职院校人才评价缺乏衔接性。国家把高技能人才定义为“技能劳动者中取得高级技工、技师和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及相应职级的人员”。按照这一表述,只有获得高级职业资格才能视为高技能人才。现在,虽然大多数高职院校设有职业资格鉴定站,但职业资格鉴定仅限于初、中级(国家职业五、四级),只有极少数高职院校试行了高级工鉴定。现有的国家职业评定标准并没有覆盖高职所有的专业领域和工种,没有与技能评定、职业资格评定、社会评价等形成有效衔接。因此,这种职业资格鉴定对职业能力衡量不足,不能完全满足高技能人才评价的需要,一定程度上存在“能考不能干,能干不会考”的现象。
从评价内容上看,现有高职院校人才评价缺乏针对性。在评价一级指标的划分上,主要还是“德、智、体”的思路,与普通院校没有本质区别,没有体现高职教育培养高技能人才的特殊要求。制定评价标准的参与者主要是学校专家,很少有企业、市场分析领域的专家参与,评价指标与市场需求相脱节,出现了合格的高职毕业生却不一定是合格的“职业人”的尴尬局面。针对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的研究主要是高职院校学生具备的能力、素质等,但如何去评,评什么,何时评,则很少涉及,缺乏完整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从评价主体上看,现有高职院校人才评价缺乏科学性。对高职院校的评价,主要集中于对教学水平进行评估以及对教师业绩进行评价,评价主体以教师为主,忽视对学生这一主体的研究。存在重评价结果、轻评价过程;重评价的甄别功能,轻发展功能的现状。因此,加强对学生的评价,特别是对即将毕业的三年级学生的评价,选择评量三年级毕业班学生学习教育所取得的实际成效,来反映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的绩效,有利于我国高职院校教育绩效评估指标体系的完善。
构建合理的高技能人才评价体系
《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0年-2020年)》中指出:“以职业能力为导向、以工作业绩为重点,注重职业道德和职业知识水平的高技能人才评价体系逐步建立”,这意味着德、智、能、绩四个方面成为高技能人才评价的核心内容。结合高职院校的培养目标,笔者认为,可以从高技能人才的素质、知识、技能、业绩四个维度,构建高职院校高技能人才培养绩效评价的四要素结构模型。
素质由表象的知识、技能和潜在的价值观、态度、社会角色、自我形象、个性、品质及内驱力、社会动机等组成,如身体素质、思想政治素质、心理素质等,是一种抽象的概念,很多指标无法直接进行观察和评价,只能通过间接的方法进行评价。
知识主要由概念性知识、程序性知识、策略化知识、自动化知识等组成,它和技能之间的关系如同地基与大楼之间的关系。
技能可以分为动作技能和心智技能。动作技能,主要是人的肌肉运动按照预定顺序组成的完整协调的动作系统,如实践操作能力等。心智技能,主要是大脑对事物的分析、综合和描写概括的能力,如判断力、想象力、创造力等。
业绩按当代教育心理学和教学理论一般分为“保持”和“迁移”。“保持”这一认识过程就是“记忆”。相反,“理解”、“应用”、“分析”、“评价”与“创造”则是与“迁移”相联系的。
可以看出,以上评价要素既有动态的,也有发展性、开放性的指标,改变了传统的停留在一些既定事实和结果上的评价方法,充分考虑了高技能人才成长规律、高技能形成的机理、高技能的结构、高技能的外在表现形式,体现了“以职业能力为导向,以工作业绩为重点,注重职业道德和职业知识水平”的职业教育新特点。
高技能人才评价应动态多元开放
技能的生成是一个从学习—实践—转化—反省学习—整合—再实践的反复螺旋式上升的过程。高职院校生源参差不齐,学生个体差异较大,加上社会对人才需求的多样化,决定了对高技能人才的评价也应该是动态的、多元的和开放的。
根据高职教育的培养目标,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完善和深化高职院校高技能人才评价体系。
一是从学生的综合能力出发,制定适应于职业教育的“知识加技能”的考试制度,建立适应区域经济发展和职业发展要求的个人综合素质评价体系,科学确立评价指标,正确运用评价方法,定期测评学生实际达到的知识技能水平,从而指导课程体系和教学模式等改革。
二是从学生职业技能出发,调研行业企业的评价体系,结合岗位生产所要求的指标模块,制定学生职业技能考核评价体系,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职业技能竞赛和岗位练兵活动加以测评。
三是从国家的职业标准出发,创造条件,让行业、企业、高职院校参与国家职业标准的开发,使国家职业标准涵盖各专业领域,技能鉴定题库体现地方特色,适应企业现实岗位要求。
四是增加行业企业对实践教学内容的要求,使高职院校与社会行业、企业深入融合,做到职业技能鉴定机制与学校教学评价体系的有机整合,从而保证高职教育人才培养的质量。
总之,高职院校高技能人才的绩效评价必须建立在当今国内外高职教育发展需求的大背景下,立足于学生发展需要、社会劳动力市场需要,按照职业能力与工作业绩相结合、国家职业标准与岗位要求相结合的原则,构建动态的、多元的、开放的高职院校高技能人才培养的绩效评估指标体系。
(作者单位:温州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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