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省份校安工程未发现重大违法违规问题

首页 > 教育新闻 > 新闻阅读存档/2012-06-28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本报北京6月27日讯(记者 焦新)记者从教育部获悉,国家审计署今天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布了18个省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审计结果。围绕这次公告有关情况,审计署行政事业审计司司长刘正均表示,审计结果表明,18个省份及54个县认真落实国务院校安工程实施方案,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总体情况较好,没有发现重大违法违规问题。

  据刘正均介绍,2009年4月,国务院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实施校舍安全工程,对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舍进行加固改造、迁移避险。为了促进各级地方政府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和工程规划,确保校安工程建设的进度、质量、效益和安全,2011年11月至2012年3月,审计署对河北、山西、内蒙古、吉林、江苏、浙江、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18个省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54个县2009年至2011年的工程规划、建设进展、工程质量以及项目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审计结果表明,校安工程实施以来阶段性成效显著,有效改善了中小学校舍安全状况和办学条件,更大范围地保障了广大师生生命安全,为全面实现“将学校建成最安全、家长最放心的地方”目标奠定了坚实基础。具体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改善了中小学办学条件,为均衡配置基础教育资源创造了有利条件;二是强化了校舍安全管理,为各地统筹规划当地教育事业发展和进一步提高教育管理现代化水平提供了依据;三是中小学师生安全得到了保障,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和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

  刘正均指出,审计结果表明,18个省份及54个县认真落实国务院校安工程实施方案,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总体情况较好,没有发现重大违法违规问题。但审计也发现,各地在校安工程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一定问题:一是校舍安全改造任务还很艰巨,截至2011年底,还有2.69亿平方米(占47%)校舍的改造任务需在以后年度继续实施。二是各地校舍加固改造工程实施进度不平衡,截至2011年底,54个县加固、新建校舍仅占3年规划的46%、52%。三是个别项目在执行基建程序、监理和竣工验收制度等方面还存在薄弱环节。四是部分地区工程投资到位不及时。

  刘正均称,审计后,全国校安办高度重视,召开专门会议通报审计发现的问题,要求有关省份认真核实审计意见,研究措施,抓紧整改。各省迅速制定整改方案,积极纠正有关问题。其中,5个省份的8个县进一步开展了排查鉴定,重新制定了规划;10个省份的23个县通过强化项目管理措施、落实项目资金等方式,加快了工程进度;14个省份的26个县已将D级危房全部封存或拆除;14个省份的24个县通过补办完善相关手续、加强基本建设管理人员培训等方式,规范了建设程序管理;12个省份的18个县通过积极筹措资金、及时下拨资金或归还原资金渠道等整改措施,保障建设资金及时到位和合规使用。其他有关地区和单位也正在积极研究整改措施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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