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中小学招生禁止跨片抢生源

首页 > 教育新闻 > 新闻阅读存档/2012-07-18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本报讯(记者 周红松)近日,石家庄市教育局出台文件,要求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通过均衡配置师资、生源等各种资源,努力化解“择校”矛盾。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各初中、小学不得跨区、跨片“掐尖”抢生源。

  石家庄市规定,对于来石务工经商人员子女入学,按有关规定需在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学生,小学阶段要由家长持本人合法务工经商证明、暂住证、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到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划定的义务教育责任区内小学报名安排入学;初中阶段要由家长持以上同样证件到实际住址所在地教育局报名,由区县教育局负责安排入学。

  石家庄市要求,各地要严格工作程序和纪律,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各区县教育局及学校不得提前组织招生。各初中学校不得到小学组织任何形式的生源摸底,不得接受任何来源的应届优秀小学毕业生名单;严禁提前招收不足入学年龄的学生接受义务教育;不准违背初中招生纪律,为选择优秀生而擅自收取定金、下发书面承诺书、预录通知书和口头承诺;不得与社会中介组织结成招生联盟侵害学生及家长利益。对拒不执行招生规定要求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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