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三年全部换成国标专用校车

首页 > 教育新闻 > 新闻阅读存档/2012-07-04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本报讯(记者 熊杰)近日,厦门市出台文件,规定从今年起的3年内,厦门市要把全市幼儿园、中小学未达标的校车全部更换为国标专用校车。如果学校购国标校车,政府将补助购车款的20%,如果在今年内更换,还可拿到奖励。

  目前,厦门市校车更换计划已进入实施阶段,各区教育局已对辖区学校现有校车再次摸排确认,将本区更换国标校车指标分解到校。对未办理校车登记备案手续的校车,今年12月31日后不得用于接送学生上下学。到2014年,厦门市将把全市幼儿园、中小学未达标的校车全部更换为国标专用校车,

  文件还规定,校车将统一审核、统一外观标志、统一检验管理、统一停放点规划。驾驶员要求为25周岁至60周岁、身体健康的本市居民。2012年底前,在每辆校车上均要安装带有卫星定位和视频监控功能的行驶记录仪,并接入公安、交通部门监控平台。同时,学校收取的乘车费须经物价部门核准,不能增加学生负担。

  从2012年起,厦门市所有农村寄宿制学校在道路符合安全通行客车的条件下,全面开通农村学生上下学周末接送班车,并将延伸到所有通客车的行政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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