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小学微信群禁发红包

首页 > 教育新闻 > 新闻阅读存档/2019-01-30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本报北京1月29日讯(记者 施剑松)北京市教委今天发布关于加强中小学APP、互联网群组、公众账号管理的通知。要求全市各区于3月1日前对中小学使用的APP,微信群、QQ群等互联网群组,以及微信公众号、微博账号等互联网公众账号进行全面排查整改。

    北京市教委规定,按照凡进必审原则建立对学习类APP的双审查制度,先由学校进行选用审查,再由区教委进行备案审查。凡未通过备案审查的APP一律禁止在校园内使用,也不得在校外组织或要求、推荐学生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校宣传、推荐和推销APP,并且进入校园的APP不得“超标”。

    北京市教委规定,中小学群组主要用于教育教学信息交流。群内不得发布学生成绩、排名,不批评或表扬学生。同时,不得发布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求助、募捐、拼课等信息。要尊重学生隐私,不攀比家庭背景、不晒娃,不刷屏问候、点赞,不得发红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