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小学微信群禁发红包
本报北京1月29日讯(记者 施剑松)北京市教委今天发布关于加强中小学APP、互联网群组、公众账号管理的通知。要求全市各区于3月1日前对中小学使用的APP,微信群、QQ群等互联网群组,以及微信公众号、微博账号等互联网公众账号进行全面排查整改。
北京市教委规定,按照凡进必审原则建立对学习类APP的双审查制度,先由学校进行选用审查,再由区教委进行备案审查。凡未通过备案审查的APP一律禁止在校园内使用,也不得在校外组织或要求、推荐学生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校宣传、推荐和推销APP,并且进入校园的APP不得“超标”。
北京市教委规定,中小学群组主要用于教育教学信息交流。群内不得发布学生成绩、排名,不批评或表扬学生。同时,不得发布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求助、募捐、拼课等信息。要尊重学生隐私,不攀比家庭背景、不晒娃,不刷屏问候、点赞,不得发红包。
- 最新内容
- 相关内容
- 网友推荐
- 图文推荐
无相关信息
上一篇:向全国教育工作者致以新春祝福
下一篇:浙江:严禁有害APP进中小学
零零教育社区:论坛热帖子
[家长教育] 孩子为什么会和父母感情疏离? (2019-07-14) |
[教师分享] 给远方姐姐的一封信 (2018-11-07) |
[教师分享] 伸缩门 (2018-11-07) |
[教师分享] 回家乡 (2018-11-07) |
[教师分享] 是风味也是人间 (2018-11-07) |
[教师分享] 一句格言的启示 (2018-11-07) |
[教师分享] 无规矩不成方圆 (2018-11-07) |
[教师分享] 第十届全国教育名家论坛有感(二) (2018-11-07) |
[教师分享] 贪玩的小狗 (2018-11-07) |
[教师分享] 未命名文章 (2018-11-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