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管管女性就业歧视

首页 > 教育新闻 > 新闻阅读存档/2019-03-12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禹天建 绘

    春暖花开,眼下又到了招聘求职的旺季,但是,在招聘用工过程中,有一些用人单位却存在着性别歧视,例如,招工只要男性不要女性,本单位员工不准谈对象,女性应聘后三年内不准生育等潜规则。

    近日,人社部和教育部等九部门联合发布通知称,用人单位招用人员过程中不得限定性别,不得询问妇女婚育情况,不得将限制生育作为录用条件。在人才市场应聘求职的女士们对此拍手叫好,但能否落实到位仍需各方努力,恐怕还有待时日。对此,女性在遇到相关问题时,要学会积极维权。相关部门也要采取措施落实规定,保障女性平等就业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