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高校科研经费管理

首页 > 教育新闻 > 新闻阅读存档/2019-03-12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樊丽明 全国人大代表 山东大学校长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科技创新本质上是人的创造性活动。要充分尊重和信任科研人员,赋予创新团队和领军人才更大的人财物支配权和技术路线决策权。进一步提高基础研究项目间接经费占比,开展项目经费使用‘包干制’改革试点。”这一系列科研管理放权的新举措,体现了对科研创新规律的尊重,积极回应了科研领域中热点难点问题,为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指明了方向,也给广大科研人员吃了颗定心丸。

    高校科技处在科技第一生产力、人才第一资源、创新第一动力的结合点,是国家科技创新的核心组成部分。近年来,高校科研经费投入在国家财政支出中所占比重越来越大,国家基金项目中高校承担比例达到80%以上,对高校科研经费管理提出了新的挑战,迫切需要改革和创新科研经费使用及管理方式,进一步激发创新活力。

    近5年来,中央为切实解决科研人员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发布了《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等超过20项“放管服”政策,为科研人员“减负加油”,科研人员的“获得感”“成就感”显著增强。但总体来看,当前高校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在改革力度、政策落实、管理协同等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放管服”改革有待深化。比如,部分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课题的“后补助”经费支持方式尚未充分考虑高校与企业的差异,一定程度上制约了高校科研成果产出速度和科研人员申报积极性。部分项目对于承担单位配套经费比例有较高要求,存在“一刀切”的现象。二是部门协同有待加强。在落实中央“放管服”政策上,部门间工作协同还不够,项目归口管理部门政策间的协同性、互补性有待加强。部分新政策对于早前已立项的在研项目管理规定不明确,政策衔接性不足。三是部分科研项目存在经费下拨速度慢、多次拨款、拨款与验收间隔过短等问题,也影响了科研活动开展和经费使用效益。

    为进一步优化高校科研经费管理,我认为首先要推进科研经费“放管服”管理的国家立法,明确各方职责和权利,保障创新团队和领军人才的自主权利及科研人员的合法权益,确保服务到位、监管到位,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同时要加强主管部门间的工作协同,科研项目的执行,主管和审计等部门应密切沟通、建立协同机制,进一步增强政策和管理的协同性、互补性,汇聚改革合力。建议相关部委联合出台相关科技经费管理办法,明确执行标准、范围和时限,并加大政策宣传。特别是对过渡期项目作出明确规定,确保政策连续性和公信力。此外,在提高经费下拨与验收效率方面,建议主管部门提前组织课题立项等工作,根据项目进度适时拨款,提高科研时效性。进一步简化重大科技专项项目验收流程,深入落实综合绩效评价专家组联合验收机制,及时作出验收结论,提高结余经费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