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解读《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
(作者系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
鼓励社会力量兴办职业教育
潘海生 肖鹏程 肖冰 马君 冯孟
《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提出,鼓励和支持社会各界特别是企业积极支持职业教育,经过5—10年时间,职业教育基本完成由政府主办为主向政府统筹管理、社会多元办学格局转变,大幅提升新时代职业教育现代化水平,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提高国家竞争力提供优质人力资源支撑。
长久以来,社会力量兴办的职业教育,一直是我国现代职业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据统计,2017年,全国共有独立设置的中等职业学校8367所(不含技工学校)、高等职业院校1388所,其中,社会力量举办中职学校3410所(含民办2069所)、高职院校412所(含民办320所),分别约占中、高职学校总数的四成和三成,合计占比39%。与此同时,社会力量兴办职业教育的良好氛围正逐步形成。
社会力量兴办职业教育的法律体系逐步完善。我国《教育法》《职业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等先后提出,“各级人民政府、有关行政部门和行业组织以及企业事业组织应当采取措施,发展并保障公民接受职业学校教育或者各种形式的职业培训”,“行业组织和企业、事业组织应当依法履行实施职业教育的义务”,“民办教育事业属于公益性事业,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国家对民办教育实行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民办教育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这都为行业企业、社会组织和社会个人兴办职业教育提供了法律依据。
社会力量兴办职业教育的政策体系逐步完善。近年来,国家先后出台《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务院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关于国有企业办教育医疗机构深化改革的指导意见》等政策,明确“鼓励国有企业继续举办职业院校”“继续发挥国有企业职业教育重要办学主体作用,对与企业主业发展密切相关、产教融合且确需保留的企业办职业院校,可由国有企业集团公司或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进行资源优化整合,积极探索集中运营、专业化管理”,为行业企业举办职业院校提供了政策保障。
支持社会力量兴办职业教育的项目体系逐步建立。在政策制定上,近年来教育部制定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等文件强调“支持地方各级政府在安排职业教育专项经费、制定支持政策、购买社会服务时,将企业举办的公办性质高等职业院校与其他公办院校同等对待”;在项目支持上,中央财政支持建设的200所国家示范(骨干)高职院校中,有行业办学39所、占比19.5%,企业办学9所、占比4.5%,民办性质2所;中央财政支持建设的职业教育实训项目中,有民办高职院校103所,中央财政投入1.83亿元,民办中职学校65所,中央财政投入1.12亿元。
社会力量兴办职业教育有力推动了职业教育现代化发展。社会力量举办的职业院校充分发挥行业、企业的主体优势,推进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深入发展。社会力量兴办职业教育有效提升技能需求供给的对接效率,增强职业教育对经济社会的服务能力。在每年的《中国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服务贡献50强”中,行业企业举办院校数量都占据半壁江山。
但是,从整体看,社会力量兴办职业教育还面临着法律地位不明确、参与渠道不畅通、制度环境不完善等困境,需要在坚持党的领导,坚持立德树人,坚持职业教育公益属性的前提下,不断加强制度机制建设,鼓励社会力量兴办职业教育,推进职业教育多元办学格局的形成。
(潘海生系天津大学教育学院教授,肖鹏程系上海教育科学院助理研究员,肖冰系广东顺德职业技术学院副教授,马君系陕西师范大学教育学院副教授,冯孟系广东顺德职业技术学院讲师)
办好职教要夯实中职教育基础
于志晶 李玉静
经过几十年的不懈努力,我国初步形成了以中等职业教育为基础、中高等职业教育相衔接、学校教育与职业培训并重并举、政府办学与社会办学共同发展的基本格局。我国职业教育发展方式的选择不是盲目的而是自觉的,是长期广泛学习、比较世界众多国家和地区职业教育思想和经验模式,并加以本土化实践探索后作出的选择。
在这一格局中,中等职业教育具有重要的基础性地位,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系统开展职业教育的基础阶段。无论是在理论知识的层级上,还是在技术技能的层级上,中等职业教育都是高等职业教育或普通高等教育的基础,是进行系统职业教育的奠基阶段。二是人的职业生涯发展的关键环节。按照美国生涯发展大师萨珀(Donald E.Super)提出的“职业生涯发展阶段论”,人的职业生涯发展分为成长、探索、建立、维持和衰退5个阶段。其中14—25岁的探索阶段是职业偏好逐渐具体化、特定化并实现职业偏好的时期,而其间对应中等职业教育的15—17岁年龄段,则是最为关键的职业生涯的试探期。三是中等职业教育所面向劳动人群的巨大规模。根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推算,目前我国劳动力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为10年左右。按初中及以下、高中、大学三种文化程度对应地将劳动力人口划分为初级、中级、高级3个层级,我国劳动力人口的层次结构仍为金字塔型结构,数亿计的初级、中级劳动力人口构成了金字塔的主体,他们恰是中职教育所面对的人群。
事实上,国家在加快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中,始终坚持突出中等职业教育的基础地位。2014年国务院颁布的《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要求“巩固提高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水平”。近日国务院印发的《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提出“提高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水平”。这一要求是未来一个时期职业教育发展的重要政策方针。进一步落实中央已经明确阐明的“巩固提高”方针和要求,是新形势下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急迫任务,也是打好职业教育翻身仗的首要前提。
继续办好中职,要加快转型发展。中职的转型改革,要从现代教育为个体发展提供更多教育选择机会、满足学习者多样发展及对高质量教育需求的基点出发。第一,在实施形式上,一是进一步增强中等职业教育形式的多样化,在课程类型、教育服务、教育对象等多方面增强高中阶段教育多样性;二是在入学模式、教学形式、学制等方面增强实施灵活性,切实满足不同背景学习者的需求。第二,在体系发展中,一方面,加强中职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的融通;另一方面,进一步加强中等职业教育与不同类型高等教育的衔接,为中等职业教育学生提供多样化升学机会,这也是实现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均等认可的关键一环。第三,在自身发展上,一是进一步强化中等职业教育作为就业导向教育的职业教育类型特色,基于我国现代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基本要求,深入推进产教融合、现代学徒制等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切实提升学习者的就业能力,促进有就业意愿的学习者顺利过渡到劳动力市场;二是改革课程体系,把核心素养作为重要课程目标,加强对于高中阶段学生的个性化生涯指导,从根本上提高高中阶段教育质量和学生多样选择性。第四,在服务面向上,一是提高服务区域发展能力,引导中等职业学校依据地区经济发展情况优化专业布局,开展针对性的培训和社会服务,精准服务区域发展需求,发挥中等职业教育在助力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中的作用;二是拓宽服务对象,发挥中等职业教育作为技术技能人才培养主渠道的作用,根据《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要求,积极招收初高中毕业后未升学学生、退役军人、退役运动员、下岗职工、返乡农民工等接受中等职业教育,提高其就业创业能力,使中等职业教育成为促进就业的重要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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