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服“五唯”矫正评价导向

首页 > 教育新闻 > 新闻阅读存档/2019-04-20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4月19日,清华大学召开完善学术评价制度工作推进会,并发布《清华大学关于完善学术评价制度的若干意见》,明确教书育人是教师的第一学术责任,把教书育人的投入与成效纳入教师学术评价体系,克服学术评价中唯论文、唯帽子、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等倾向,建立重师德师风、重真才实学、重质量贡献的评价导向。

    “12条,1300余字。篇幅不长,却意义重大。”清华大学校长邱勇在推进会上表示,完善学术评价制度是清华大学进一步提升办学水平,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的一项重要任务,不可回避,也绕不开,学术评价制度反映了大学的自身定位和追求。

    重师德师风、重真才实学、重质量贡献

    学术评价,到底评什么、怎么评、谁来评?《意见》明确了三条基本原则:要克服学术评价中唯论文、唯帽子、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等倾向,建立重师德师风、重真才实学、重质量贡献的评价导向;要实施分类评价,尊重学科差异,根据各学科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学术评价标准;要强化学术共同体意识,加强学术共同体建设,提升学术共同体在学术评价活动中的地位和作用。

    “学术评价标准不能千篇一律,什么是一流学术标准,体现了大学对质量的追求。”邱勇表示,当前,对清华大学来说,数量大小多少不是追求目标,要坚持学术评价中的质量优先,处理好数量和质量的关系,判断学术评价制度是否完善,主要看是否有利于学术水平的提升、有利于产生重大学术成果,有利于学生的学术培养。

    破“五唯”,重点看什么?“学校内部不搞一刀切,不包办,要尊重学科发展规律和办学规律,不同学科特点及发展阶段不一样,允许有不同标准。但教书育人是教师的首要职责,一定要把教学、科研、服务综合起来看。”邱勇表示。

    学术评价主体是学校的学术共同体

    “学术水平、贡献,如何体现?之前主要是看发表高水平论文的数量和被引用的次数,这在国际学术评价体系中是最基本的,但更进一步,就要看学术本身是不是整个学术进程中的坚实基础或里程碑,学者是不是在学术发展过程中有自己的学术体系。”清华大学科研院院长方红卫表示,而这些必须依靠学术共同体的专家们来评断。

    基于此,在评价主体方面,《意见》强调,要进一步发挥学术共同体的作用,增强学术共同体的自律,尊重学术共同体的学术判断,发挥学术共同体在学术标准制定和学术评价过程中的作用,完善各类学术组织和学术机构的职责和工作规程。

    “这次方案出台,就是学校决策部门与学术组织深入沟通,达成共识的结果,尽管只有1300多字,但却历时一年多时间,经过了反复讨论和交流。”清华大学教育研究院、全球学校与学生发展评价研究中心主任史静寰教授认为,发挥好学术共同体的作用,一方面取决于制度建设,另一方面,取决于学术生态的构建。

    七大任务助推学术评价改革落地

    学术评价制度事关一流人才培养、一流师资队伍建设和一流学术成果产出。推进会上,邱勇明确指出《意见》为全校的统领性文件,涉及全校相关制度60多项。清华大学专门成立了完善学术评价制度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同时成立完善学术评价制度工作组,保证相关工作切实执行。

    学校还同步制定了落实《意见》的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提出了“七大任务”:一是研究制定符合学科特点的分类评价制度;二是建设基于学术责任及成就的教师评价体系;三是完善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学术评价标准;四是完善大学生荣誉奖励体系;五是完善学校、院系各委员会工作规则;六是改革校内科技奖励制度;七是完善学术诚信教育和惩戒制度。

    本报北京4月19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