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加强“高考移民”综合治理

首页 > 教育新闻 > 新闻阅读存档/2019-05-15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本报讯(记者 蒋夫尔)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招生委员会近日印发《关于做好自治区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新疆将加强对“高考移民”的综合治理,依法依规防范和打击违法违规跨省(区、市)获取高考报名资格的行为。

    新疆规定,自治区教育考试院须建立完整的信息确认管理流程和办法,组织各地、州、市招生考试机构对采集的考生有关信息进行详细比对校验,并负责进行汇总、整理,确保考生电子档案与纸介质表(卡)或相应信息数据库内容一致,确保考生相关信息的完整、准确、安全。

    此外,新疆明确,对在自治区组织的省级统一考试和授权高校组织的单独招生考试及保送生、自主招生、综合评价试点等类型招生考试中违规的考生、高校、中学及相关工作人员,要进行从严查处。其中,凡提供虚假个人信息或申请材料的,均应当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其相关类型招生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同时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1—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对违规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取消其当年高校招生考试各科成绩,同时给予其应届毕业当年不得报名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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