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毕业生落户门槛放宽到专科

首页 > 教育新闻 > 新闻阅读存档/2019-06-07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本报青岛6月6日讯(记者 孙军)记者今天从青岛市人社局举行的发布会上获悉,该市推出青年人才到青岛就业创业新政,其中,高校毕业生落户门槛放宽到专科学历,硕士、博士研究生分别发放10万元、15万元一次性安家费,并首次将本科生纳入住房补贴范围,本科生、硕士和博士分别给予每月500元、800元和1200元住房补贴。

    为推进人才引进工作,青岛市放宽高校毕业生落户条件,规定从2019年5月16日起,40周岁以下、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学历的,可以在青岛市城区、新区或县域,依次选择在合法固定住所、单位集体户、市或者区人才集体户申请落户。文件实施设置了过渡期,规定对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16日期间,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可以在2019年8月16日之前申请落户。符合上述条件的大专毕业生,可以凭身份证、毕业证等办理落户手续。

    对在青岛高校未就业的专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青岛市人社局将对其在青岛落户意愿统一进行摸底。有在青岛落户需求的,可将户口集中落入青岛市人才服务中心的人才集体户,个人档案可一并转入。待毕业生就业后,按规定办理户口迁移和档案转递手续。

    同时,青岛市人社局启用“青岛人社·学历汇”毕业生学历信息采集平台,网上一次确认、全市通用。毕业生全程通过线上操作进行学历学位信息采集,完成学历确认后,到人社部门再办理就业手续、住房补贴及安家费申领等涉及学历确认的相关业务,将无须再提供学历学位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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