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城镇小区配套园建设用地以划拨方式供应

首页 > 教育新闻 > 新闻阅读存档/2019-06-09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新华社南宁6月6日电(记者 夏军)记者从广西教育部门了解到,近日广西多部门新出台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明确各级政府应优先保障幼儿园建设用地,原则上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用地应以划拨方式供应。

    广西教育部门介绍,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应办成公办幼儿园或免租金委托办成多元普惠幼儿园,不得办成营利性幼儿园。公办幼儿园占比偏低的县(市、区),必须优先办成公办幼儿园。各有关部门要简化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审批手续,保障幼儿园建设进度。

    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要与新建居民住宅区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有关部门在出具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时,应明确小区配套幼儿园办园规模、用地规模、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建设期限、产权归属、移交使用、违约责任等事项。

    办法明确,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办成公办幼儿园,具备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条件的,应按相关规定到机构编制部门进行事业单位登记。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办成多元普惠幼儿园,政府可通过购买服务、综合奖补、派驻公办教师、培训教师、教研指导等方式,引导和支持其提供普惠性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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