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大学试行导师全额资助博士生

首页 > 教育新闻 > 新闻阅读存档/2012-11-30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上接第一版)

  刚开始改革时,一部分教师认为不该拿导师的经费为研究生发补助。但曾在国外学习过的任景莉认为,学校这样的做法是与国际接轨的。她说:“2008年,我正在主持一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和一项省杰出青年基金项目,急需招收博士生。学校当时刚刚开始设立全额资助博士生导师岗位,我非常幸运地中选并招到了一名博士生。这名博士生在参与我的课题研究中做了大量的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因此,2010年,我又申请了一个全额资助博士生的招生指标。通过科研和博士生培养的结合,我也是这项改革的受益者。”

  全额资助制的建立改善了博士生的生活条件,极大地调动了他们学习、科研的积极性。他们主动承担助研、助教或助管工作,真正成为导师的得力助手。此外,郑州大学对博士生导师也赋予了更多的自主权,在招生录取方式上除了普通招考外,还采取了导师认定制。导师在录取学生时,可以按照自己的课题和研究方向择优选择考生。

  近日,郑州大学又出台《郑州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认定办法》。学校规定,从今年开始,对现已具有博导资格的所有教师重新进行资格认定,取得招生资格方可招收博士生。郑州大学副校长王宗敏表示,博士生导师岗位认定这一举措,就是要进一步淡化博导的头衔和身份观念,打破导师终身制的“铁饭碗”,增强博士生导师的岗位职责意识,真正实现动态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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