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好教师关口营造良好育人环境

首页 > 教育新闻 > 新闻阅读存档/2019-06-28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据媒体报道,近日,贵阳某学校教师涉嫌猥亵学生的新闻引起广泛关注。随后,贵阳市相关部门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调查组发现该教师入职程序不规范、入职材料缺失,其中犯罪嫌疑人入职材料存在造假情况,将对涉事学校教师入职把关不严、管理不规范等情况做进一步调查后予以严肃追责。目前,涉事教师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教师是太阳底下最光辉的职业”等表述,是人们心中理想的教师人格和职业形象。然而,个别教师的言行败坏往往会遮蔽绝大多数优秀教师的高尚师德。每一次教师触碰师德底线的事件曝光,都会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形成对事件严查处理的呼声。

    毋庸置疑,在教师的诸多素质中,师德是最重要的,师德不良在任何评选中都是一票否决。透过该事件,我们有必要加以反思,首要的是严把教师入口关。目前,教师资格证是进入教师行业的第一道门槛,这是底线要求。但取得教师资格证,只代表他具备了基本的知识结构和专业技能。以往学校在招聘新入职教师时,往往更看重教师的学历,对教师的人格特征、心理健康等却考量不多。实际上,有的人的确不适合当教师,建议招聘教师时引入相关的人格测试、心理测试,综合考虑做出是否录用的决策。

    同时,要严把教师流动关。对于已经进入教师行业的人,在其转换工作单位时,招聘单位应该把好第二关,严禁有问题的教师“摇身一变”进入本校。当前,学校招聘一般设定了笔试、面试、体检等若干环节,但主要考量的是教师的教学能力、工作业绩、职务职称、荣誉称号等,而对于师德方面的考察,有效的方法和手段还比较欠缺。我国教师法规定,对于“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里没有明确解聘后的教师不能再去其他地区或学校当教师;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也没有“同时取消其教师资格”或“终身不能从教”等类似规定。

    在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各学校招聘时除了教师资格证、职称证等基本任职条件证明,还应加大其他方面的审查,如通过身份证、职业经历、诚信记录、教学经验等,在教师招聘环节设定“履历调查”,考察教师在之前学校的任职表现。对于因师德败坏被清除出教师队伍的人员,不给其可乘之机,慎防教育的“二次受害”。

    此外,有必要及早建立教师从业黑名单。各地教育管理部门可以根据当地实际需要,出台有针对性的制度规定,将有师德“前科”的人员列入黑名单,终身不得进入教育行业,从源头上遏制学校不良事件的发生。在这方面,上海率先做出了行动。今年5月,上海市政法委、市检察院、市高法等16家单位联合发布了《关于建立涉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的意见》,这是全国首个出台的省级涉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意见》共12条,从适用范围、入职审查、从业限制、执行机制、监督管理等方面做出规定,健全完善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行业从业人员的招录和管理机制,加强对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源头预防。这一做法应该在全国推广。

    逐步建立系统的诚信核查机制,也是必要之举。上海市出台的《意见》对求职个人和用人单位都提出相关要求:“应聘人员应强制报告性侵犯罪记录,用人单位对此负有审查和筛选义务,如拒不落实、弄虚作假或将被追责。”从现实来看,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要健全完善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行业从业人员的招录和管理机制,加强对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源头预防。通过把好这些关口,弥补相关规定的不足,学生受伤害事件才能最大限度减少。

    (作者系北京市海淀区教育科学研究院课程研究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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