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民办培训学校教师身份须公示

首页 > 教育新闻 > 新闻阅读存档/2012-12-21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本报长沙12月20日讯(记者 阳锡叶 李伦娥)记者今天从长沙市教育局获悉,长沙市教育局决定在全市民办培训学校中推行教师实名备案和身份公示制度,长沙市内民办培训学校的所有专职、兼职教师(含行政、教学、教辅人员)均要就相关信息进行备案和公示。

  据悉,公示内容包括专(兼)职教师的照片、姓名、学历层次、专业类别、毕业学校、任教科目、技术职称、教师资格证(或其他相应资质证)号、社保证编号等。长沙市教育局要求各民办培训学校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聘任教师,不得聘用全日制在职中小学教师兼职兼课。备案公示的教师基本信息要真实准确,学校宣传、招生传单介绍有关师资力量的内容,必须与备案公示的内容保持一致。未经审批机关审核备案的教师不得在民办培训学校任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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