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建校外培训机构信用管理制

首页 > 教育新闻 > 新闻阅读存档/2019-08-09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本报讯(记者 史望颖)为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管理,促进校外培训市场健康发展,近日,宁波市出台校外培训机构信用管理制度。

    该信用管理制度适用于经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并经民政、市场监管等部门登记注册的校外培训机构,以及未取得办学许可证违法违规从事面向中小学生的文化学科类培训的机构。教育行政部门将联合信用管理部门,通过建立校外培训机构信用管理制度,将校外培训机构举办者和法定代表人的信用信息纳入宁波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

    校外培训机构信用管理实行记分制,满分12分。除违法违规办学行为一次性达到12分的,校外培训机构其他的扣分情况,在规定时间内达到整改要求的,可以进行销分。教育行政部门对扣分累计达到12分的校外培训机构名单进行实时公布,依法依规注销其办学许可证,并将名单推送到宁波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在“信用宁波”和教育局官方网站等媒体上予以公开。同时,将举办者和法定代表人列入信用失信人员名单。

    “建立校外培训机构信用管理制度,有利于规范教育培训市场,震慑违规违法办学行为,推进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宁波市教育局副局长张建国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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