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公示中小学减负21条

首页 > 教育新闻 > 新闻阅读存档/2019-08-17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本报讯(通讯员 黎鉴远 记者 刘盾)近日,广东省教育厅公示《广东省落实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中小学生减负措施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对中小学生减负明确了21条具体要求,对招生行为、学校的编班、中小学生作业负担等作出具体规范。

    广东要求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规定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通过考试或变相考试(面试、评测)等方式选拔学生。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学校要严格按审批机关统一批准的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时间、招生方式同步招生,严禁违规争抢生源、“掐尖”招生、跨审批区域招生、超计划招生和提前招生。

    “义务教育阶段各年级学生实行常态编班。”广东对学校编班行为作出规范,严禁义务教育学校举办重点班,包括以特长班、特色班等名义变相举办重点班。学校不得按学生成绩进行编班,不得为编班进行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试。

    除要求合理安排学生作息时间、对学生每日作业总量和时间作出具体要求外,广东还规范统一考试及评价和校外培训,要求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行为,坚决禁止应试、超标、超前培训及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坚决禁止中小学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招生。同步治理校外线上教育培训机构,督促校外线上培训机构加强行业自律、有序开展业务。

 要闻
  • 最新内容
  • 相关内容
  • 网友推荐
  • 图文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