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严禁组织中小学生参加联考月考

首页 > 教育新闻 > 新闻阅读存档/2019-09-17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本报讯(记者 董少校)近日,上海市教委等9部门印发《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减负增效工作实施意见》,市教委印发《加强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措施》,两个新规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减负增效、加强作业管理提出要求,并明确高中可参照执行。

    上海明确,严格控制考试次数和科目,严禁组织中小学生参加任何形式的联考或月考。每学期开学后两周内不得举行考试、纸笔测试,小学阶段不进行期中考试或考查,一、二年级可进行期末考查。初中除语文、数学、外语学科可举行期中、期末考试以外,其他学科只进行期末考试或考查。

    上海规定,加强校外培训机构学科类培训的课程、教材、班次等审批、备案制度建设。强化培训机构事中监管,开展“双随机”检查,重点抽查培训内容、上课时间、教师管理等事项。教师要提前试做拟布置的作业,原则上要随堂布置作业,不得布置惩罚性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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