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

首页 > 教育新闻 > 新闻阅读存档/2019-11-06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党中央责成文件起草组认真研究和吸纳各方面意见和建议。文件起草组逐条分析各方面所提意见和建议,力求做到能吸收的尽量吸收。经反复研究推敲,对决定稿作出增写、改写、文字精简283处,覆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436条。

    决定稿起草期间,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召开3次会议,中央政治局召开2次会议进行审议,形成了提交这次全会审议的决定稿。

    三、决定稿的基本框架

    决定稿总体考虑是,紧扣“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个主题,从党的十九大确立的战略目标和重大任务出发,着眼于坚持和巩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确保党长期执政和国家长治久安,着眼于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着眼于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总结党领导人民在我国国家制度建设和国家治理方面取得的成就、积累的经验、形成的原则,重点阐述坚持和完善支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部署需要深化的重大体制机制改革、需要推进的重点工作任务。

    决定稿由15部分构成,分为三大板块。第一板块为第一部分,是总论,主要阐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发展的历史性成就、显著优势,提出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第二板块为分论,聚焦坚持和完善支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安排了13个部分,明确了各项制度必须坚持和巩固的根本点、完善和发展的方向,并作出工作部署。第三板块为第十五部分和结束语,主要就加强党对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领导提出要求。

    希望同志们深刻领会党中央精神,紧紧围绕“坚持和巩固什么、完善和发展什么”进行讨论,提出建设性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共同把这次全会开好。

    新华社北京11月5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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