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自信的三重逻辑意蕴

首页 > 教育新闻 > 新闻阅读存档/2019-11-07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制度自信 视觉中国 供图

■理论特稿/学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专论

    观点提示

    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及其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自信,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意识形态问题。

    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这是完善和发展我国国家制度和治理体系的纲领性文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党和人民在长期实践探索中形成的科学制度体系,我国国家治理一切工作和活动都依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展开,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及其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自信,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关键意识形态问题。在这个意义上,从理论、历史和实践上梳理回顾提炼制度自信的逻辑意蕴,对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具有重要的理论、历史和实践意义。

    制度自信的理论逻辑意蕴

    制度自信在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的伟大制度理论构想中孕育。

    马克思和恩格斯十分注重在批判性吸收人类历史一切优秀制度文明成果的基础上,探索超越“市民社会”制度的“人类社会”制度。马克思对囿于“市民社会”格局下构建理性王国的启蒙学说及其指导下生成的所谓“权利平等”的资产阶级法律制度提出了尖锐的批判,揭开了其虚伪的面纱。马克思基于唯物史观阐述人类社会历史运动规律,基于剩余价值学说进行资本逻辑批判,并以二者结合为基,憧憬共产主义理想制度原则,不仅对资本主义制度进行了科学诊断,而且彻底扬弃了“乌托邦”“太阳城”“法郎吉”等空想社会主义制度构想,从而使科学社会主义诞生。马克思、恩格斯注重在工人运动和无产阶级革命实践中,不断地进行科学社会主义制度理论的构建、实验与总结。1864年,在创建国际工人协会即第一国际过程中,他们就十分重视通过章程规范各国工人国际合作运动,并强调了“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即权利与义务辩证蕴含、有机平衡这一制度构建理论原则。1871年,在第一国际精神影响下,巴黎人民发动了人类历史上第一次无产阶级武装夺取政权并建构巴黎公社制度的伟大实践,对国家机关人员全面实行选举制与撤换制,以避免其由“公仆”变为“官老爷”,施行男女平等、政教分离等新制度。尽管巴黎公社是那么短暂的存在,马克思却对巴黎公社及制度原则经验给予了迅速而高度的理论评价与总结。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对资产阶级社会及其以前的“虚幻的共同体”制度进行揭露和批判,指明只有构建“真正的共同体”制度才能实现真正的自由与平等。在《哥达纲领批判》中,马克思对“按劳分配”制度原则进行了历史辩证的理论分析,指明这一分配制度原则以劳动为尺度,尊重能力禀赋,强调按贡献分配,相对于资本逻辑原则具有历史进步性。但它承认“天然特权”,忽视人与人之间的家庭负担等事实差异,会造成结果的不平等,是一种生产发展不足条件下的“弊病”;对于这一“弊病”的克服,马克思指出了“各尽所能、按需分配”的共产主义制度原则,但同时强调这一制度原则必须建立在生产发展充足、集体财富源泉充分涌流的基础上,充分体现了马克思制度理论的理想与现实、批判与建构相统一的逻辑原则。

    制度自信的历史逻辑意蕴

    制度自信在社会主义制度探索的历史进程中成长。

    在马克思、恩格斯之后,马克思主义在各国广为传播,不断被其后继者运用于本国本民族的科学社会主义实践,科学社会主义从理论变为制度,从一国到多国,改变了人类历史进程。在俄国,列宁成功将马克思主义理论“实际运用”到俄国社会主义革命的具体实际,在经济文化相对落后的地域创建了第一个社会主义制度的国家,并在经济政治文化等多领域进行了有益的制度探索与建构,开辟了人类历史的新纪元。比如,在经济上,随着抗击外部武装干涉和国内战争的胜利,根据人民群众的呼声和当时的俄国国情,毅然决定实施搞活城乡经济的新经济政策,迅速扭转了当时俄国的严重危机局面,改善了人民生活,夯实了苏维埃社会主义国家的经济基础。人生晚年,列宁在病魔缠身的境况下依然在思考社会主义制度构建问题,如在《我们怎样改组工农检查院》《日记摘录》《宁肯少些,但要好些》《论合作社》《论我国革命》等“政治遗嘱”性的文章与书信中不断思考制度构建问题。列宁针对当时权力架构中的隐忧,从制度架构平衡的层面谈了加强国家监察专门机关建设的建议,如加强工农的政治参与和代表性,发挥工农检查院对国家权力机关的检查监督作用,以提升政治民主与工作效能。列宁的这一系列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制度的政策措施、理论思考,为后来的各国社会主义制度建设事业都提供了重要遵循和参考。

    在中国,以毛泽东同志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在带领人民开展革命斗争活动中,十分注重制度和法规的构建与运用,特别是对社会主义性质的制度进行了诸多有益的探索与实践。如在井冈山革命斗争时期制定《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到延安革命斗争时期通过《陕甘宁边区宪法原则》,再到西柏坡革命斗争时期颁行《中国土地法大纲》等。这同时也历史性地呈现了中国共产党人基于革命斗争实践发展需要,不断进行制度探索、构建和运用的厚重而坚实的轨迹。新中国成立伊始,毛泽东同志亲自领导新中国首部宪法——“五四宪法”这一国家根本性制度的起草撰写工作,首次在宪法这一国家根本大法的层面上为确立社会主义制度做了制度探索与构建,在社会主义制度建设史上留下了一段弥足珍贵的法治化探索与建构故事,在新中国制度建设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

    制度自信的实践逻辑意蕴

    制度自信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实践中生成。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带领人民在以往有益制度基础上,结合国情制定和完善了一系列符合人民利益和促进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科学制度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它由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支撑,具有明显的比较优势。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根本政治制度,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保证各级人大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保证各级国家机关都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建设,坚持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独特优势,规避了西方两党或多党制内耗斗争与金钱政治的弊病。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既保证了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确保政令畅通与行政效能,又调动了民族自治地方的积极性。坚持和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发挥城乡居民参与管理国家社会事务的主人翁作用,是人民当家作主原则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生动实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等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既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又同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是党和人民的伟大创造。在干部人才队伍建设上,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落实好干部标准,树立正确用人导向,把制度执行力和治理能力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加快人才制度和政策创新,支持各类人才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智慧和力量……改革开放40余年,我们逐渐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科学制度体系,涵盖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治党、治军、外交等各领域各方面,各项制度之间协调运行、制度合力不断显现。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力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建设的顶层设计,着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开创了“中国之治”的新境界,彰显了“中国制度”的伟力。中国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历史发展进程,不仅彰显了科学社会主义在中国的生机活力,而且也向世界展现了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植根中国大地、具有深厚中华文化根基、深得人民拥护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强大生命力和巨大优越性。

    (作者系天津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天津科技大学基地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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